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MPA复试录取
【MBAChina网讯】根据《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MPA的具体情况,特制定2017年MPA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复试分数线
2017年南京理工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
二、复试组织和原则
1、成立由公共事务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MPA学科负责人为组长、MPA导师组成的复试专家小组,组织复试工作。
2、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过程管理,保证复试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一)复试信息通知
南京理工大学不再发放书面复试通知,复试名单(见附件一)及通知直接在MPA教育中心网站上公布。
(二)复试报到及报考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右上角须写明考生编号后四位);
3)国外学历者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4)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提供学信网出具的认证报告。
5)考生所在单位盖章后的《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见附件一)。
资格审核时间:
参加3月18日复试考生:3月18日 08:00-09:00
参加3月19日复试考生:3月18日 15:30-17:00
资格审核地点:公共事务学院一楼。
特别提醒:凡不参加资格审查、体检及面试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校一律不予以录取。
(三)复试体检
考生按规定时间在南京理工大学医院体检,不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体检当日饮食须清淡,不必空腹。地点:南京理工大学校医院(七号门附近)。
(四)复试内容
1、笔试内容:《公共管理概论》(100分;2小时)
笔试时间:3月18日18:30-20:30
笔试地点:(具体地址详见复试资格审查时通知)
考试形式:闭卷考试
参考教材:朱立言、谢明主编:《公共管理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特别提醒:按照事先张贴好准考证号的座位就坐,独立作答。请遵守考场纪律,违规考生将以零分计算该项成绩。
2、面试内容:(200分)
考核内容:
(1)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40分),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2)政治理论(50分),主要为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时政以及十八届三中、四、五中全会精神,可参考《求是》、《半月谈》、《瞭望新闻周刊》等时政杂志。
(3)综合素质(50分),重点考察考生的知识面、反应能力、沟通技能和管理潜质。
(4)专业素养(60分),重点考察考生结合工作实际对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理解。
面试时间:3月18、19日 全天09:00—18:00
面试地点:公共事务学院新办公楼一楼124、127、128、131室(具体见公告)
特别提醒:为消除各小组面试平均成绩的差异而引起的误差,将对各小组考生面试的平均成绩进行归一化处理后,计算各位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
3、复试总成绩计算:
初试规格化成绩=(初试总分/3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复试总分/300)×100
复试总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6+复试规格化成绩×0.4
(五)复试结果公布
4月中旬左右,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四、拟录取原则
(1)考生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后,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政审、调档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南京理工大学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自然情况审查表》(附件),政审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六、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对各项录取手续完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事宜
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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