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试点院校
全国A类院校
浙江: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大学
江苏:南京大学、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江苏大学、河海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东南大学、苏州大学
上海:上海财经大学(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 、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同济大学
北京市
: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
广东:中山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华南理工大学
湖南:湖南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
河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大学
山东:中国海洋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山东大学
福建:厦门大学(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联合培养)、福州大学
湖北: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经济学院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理工大学
天津:南开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商业大学
陕西:西安交通大学、长安大学、西安石油大学、西安理工大学
四川: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重庆:重庆大学、重庆理工大学、西南大学
江西: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
安徽:安徽财经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工业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商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
吉林:吉林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辽宁: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大学、沈阳工业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辽宁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大学
山西:山西财经大学
河北:河北经贸大学河北大学
全国B类院校
新疆:新疆财经大学、石河子大学
甘肃:兰州商学院、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大学
云南:云南财经大学、云南民族大学、云南大学
广西:广西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