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号公告!

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1-08-01 15:23 浏览量: 2110

7月31日,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24号公告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传播链不断延长。为进一步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坚持非必要不离哈、不出省,已外出的请勿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二、近期有外地旅居史的市民返哈后,请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三、近14日内有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抵返哈人员,请在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执行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

四、所有公共场所(飞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酒店、饭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药店、景区景点、展览馆、影剧院等)、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管控,全面开展入口处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等防控措施,并经常性做好环境消毒工作。

五、请广大市民不组织、不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自觉做到少出门、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个人文明卫生习惯,坚持做好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用公勺公筷等防护措施。

六、市民朋友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当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日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方法,能够降低感染率、住院率、重症率和病死率,也是构建群体免疫屏障最有效的手段。哈市已启动12-17周岁及18周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群众尽快预约接种,不断扩大免疫屏障保护圈。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第一健康责任人”意识,团结一心,主动配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人人行动共筑健康长城。

来源|黑龙江日报

制作|大学生记者团 张悦

责编|李会佳

审核|冯丹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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