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1-08-11 17:05 浏览量: 5001

上海交通大学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代码:125200)

上海交通大学是全国首批开展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教育的高校之一。迄今,我校已培养了4200多名优秀MPA人才,全国MPA优秀学位论文获得数和MPA教学案例在全国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库入选数位居全国高校前列。在第四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我校MPA学生夺得本次大赛总冠军和季军,入围全国32强和全国100强队伍数量均位居全国第一。

在2012年教育部全国学科评估中公共管理一级学科位列全国第7位,在2017年教育部全国学科评估中位列A类学科,在2018年公布的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荣获A档。2019年和2020年社会政策与行政管理学科连续2次跻身QS全球100强,位居国内高校第4。

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的理想信念,德才兼备、具有深厚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知识、扎实公共政策素养和国际视野,适合在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国有企业等公共部门工作,胜任综合性管理与政策制定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一流公共管理人才。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者获得国民教育系列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2016年9月1日前获得大专毕业证书);或者获得国民教育系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9年9月1日前获得研究生学位证书)。

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下报名流程,缺少任何环节则报考无效。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选择“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且缴纳报考费。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考我校MPA的学院: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专业: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试方式:管理类联考。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于2020年11月5日至8日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网址由上海市考试院统一公布,上海考试院网址:http://www.shmeea.edu.cn),网上提交相关材料,逾期不予补办。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上传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2月26日上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本人准考证。

3.初试均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的考场进行;上海交通大学考点(报考点代码3105)的考场具体见准考证。

4.考试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均为笔试,内容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复试

复试将采取“笔试+面试”方式。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和总分。面试分“初试前面试”和“初试后面试”。

(1)初试前面试

具有丰富的公共管理或其他管理工作经验者可以申请初试前面试,学院将根据相关规定从中选择部分考生进入初试前面试。初试前面试内容包括外国语(英语)和综合素质两部分,由我院选聘专家对考生进行考核。11月上旬发出面试通知。

符合初试前面试资格的考生需填写2021年上海交通大学MPA初试前面试申请书(见上海交通大学MPA网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初试前面试,面试前还需向我校提交以下书面材料,进行资格确认:

A.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C.可证明自身工作业绩及能力的材料,如成果、获奖、文章、专利、项目完成等证明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初试前面试情况综合评分确定相应等级。考生可至上海交通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查询初试前面试结果。

(2)初试后面试

初试后面试将于全国联考初试成绩公布后举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上海交通大学MPA教育中心网站(www.mpa.sjtu.edu.cn)招生通知。

以上暂定面试安排,如根据疫情情况调整,届时将提前在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和上海交通大学MPA官网上通知。

预录取

参加我校初试前面试并获得“优秀”档,同时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的考生,将自动获得复试资格,思想政治理论考试通过后即获得拟录取资格。获得“优秀”档,初试成绩未达到国家“一区”分数线的考生,初试前面试结果可保留1年。未参加当年初试的考生,其初试前面试结果不予保留。其他初试成绩达到上海交通大学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并参加我校组织面试(按惯例将于2021年3月进行)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排序,择优预录取。

录取

1.2021年拟招收非全日制考生240人,将根据生源情况及学校相关规定,最终确认录取人数。

2.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录取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证),学制为2.5年,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户口档案不转入我校。

4.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编辑:葛格

(本文转载自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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