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报考指南 | 2022级南京大学研招信息
南京大学商学院起源于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时期的商科,1952年中国大学院系调整时,南京大学的经济学科和管理学科调整到其他院校。1978年,南京大学恢复经济学系;1986年,成立管理学系;1988年,成立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2000年,国际商学院更名为商学院。
自1988年成立以来,南京大学商学院逐步形成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目前设有经济学院和管理学院,其中经济学院有经济学系、国际经济贸易系、金融与保险学系、产业经济学系4个系以及人口研究所,管理学院有工商管理系、会计学系、营销与电子商务系和人力资源管理学系4个系。全院拥有本科专业11个,硕士点(含MBA,EMBA,MPAcc,国际商务,金融,审计)1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12个,博士后流动站3个(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国家重点学科2个(政治经济学、企业管理),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世界经济),国家级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1个(经济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参与南开大学牵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协同创新中心”),首批江苏省高校协同创新中心1个(牵头成立建设“区域经济转型与管理变革协同创新中心”)。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教育部长江学者创新团队1个。
一、学院简介
南京大学商学院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影响力大、年富力强的师资队伍。全院教师176人,其中教授71人,副教授56人,助理教授2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专家2人,南京大学人文社科资深教授2人,南京大学文科荣誉资深教授1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7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5人,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人,人事部、教育部“百千万人才工程”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基金”15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项目获得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
商学院人才培养成效显著。目前在校生约5000人,其中本科生1526人,研究生(含专业硕士)3529人。商学院已先后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次,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5次,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优秀成果特等奖2次,一等奖3次。入选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4篇、提名论文2篇,入选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22篇。
商学院还与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管理学院、美国康奈尔大学、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密苏里大学、德国哥廷根大学开展了多项合作,共同培养优秀的国际化管理人才。2013年6月10日,南京大学商学院正式获得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简称“AACSB”)认证。
一直以来,南京大学商学院以“创造商学新知,拓展学生才能,引领社会未来”为使命。全院师生员工正在奋发图强,凝心聚力,为打造“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商学院而努力奋斗!
二、培养目标
为积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南京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信息
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022年度南京大学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800名左右,其中,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2300名左右。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以及系统确认结果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对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
硕士研究生按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和非全日制硕士,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和非定向就业硕士。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录取后档案无须转至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录取后须将档案转至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招收专业详见《南京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硕士生均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四、报考条件
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2022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该类考生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须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现阶段学术水平的代表成果,如获奖、专利、学术论文等);
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6)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的考生,除满足(1)-(5)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7)报考法律(法学)035102的考生,除满足(1)-(5)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8)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的考生,除满足(1)-(3)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c.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考生,学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人数的1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考生必须在2021年11月30日之前将加盖生源所在地省教育厅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登记表》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南京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我校软件学院电子信息硕士及所有的非全日制专业均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1)报考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国际关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学士学位(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时须提供新TOEF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雅思7分及以上的有效成绩单。
02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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