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发展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会在复旦大学圆满召开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2-11-09 16:47 浏览量: 2703

2022年11月2日,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学院《中国政治学手册》之《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手册》编写组与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发展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会”在线上顺利举办。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党委书记刘季平、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院长苏长和、上海人民出版社副总编范蔚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刘世军等政府部门的领导与专家学者、国内多所高校的知名学者与青年学者出席研讨会。会议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从理论和实践的视角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发展进行了阐述与解读。

此次会议分为致辞环节、上半场、下半场、自由讨论和总结四个部分,分别由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党委书记刘季平、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政治学系主任郭定平、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熊易寒、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陈周旺教授主持。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首次提出“全过程民主”。在“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三周年之际,恰逢二十大顺利闭幕,召开“全过程人民民主新发展”暨学习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研讨会可谓正当其时。同时,此次会议也是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启动多卷本《中国政治学手册》编写的系列会议之一,多卷本《中国政治学手册》立足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集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研究手册》即为其中的一册。研讨会聚焦讲清楚与西方所谓的“民主”相比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点和优势、讲清楚全过程人民民主为什么是人民的创造和选择、讲清楚中国共产党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关系、讲清楚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关系、讲清楚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立足中国民主政治知识的标准等,从不同角度进行了热烈的研讨。

燕继荣教授就全过程人民民主对既有民主理论与实践的贡献分享了自己的观点。他指出,民主是现代化的政治性结果,“人民民主”是现代国家的根本价值与制度基础。通过考察民主的理论与实践历史,燕继荣教授认为民主理论的进步经过了从直接参与民主向代议制民主、代议制民主向协商民主的两次飞跃,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民主的最新版本,其创新主要体现在形式与观念的统一、全过程、人民性以及对实际效能的关注,可以基于此提出中国的“民主新论”。最后他总结道,中国应该立足本国国情,构建自己的民主理论与话语体系,这不仅有益于我国,也有利于世界民主的发展。“中国式现代化”以及“全过程人民民主”概念的提出对于“重振民主”具有重要的意义。

陈明明教授从中国式现代化的缘起开始考察,认为经过新中国前三十年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以及改革开放后的经济高速增长,已经达成了数量维度的现代化。因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重提现代化,应更多地从哲学维度思考,即中国式现代化不只是一个物质财富总量增长、科学技术创新的过程,而是一个深刻的革命性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建构的历史进步过程,并且这一过程有一些关键要素作为支撑,即自主国家、有效政府、平等社会以及治理中心主义的政策,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则为我国提供了这些关键因素。他认为,中国的现代化道路同现代文化的一般条件和发展逻辑具有内在的亲和性与关联性,因此中国的现代化探索经验既是特殊的又是普遍的,既是中国的又是世界的,是对世界的重大贡献。

桑玉成教授认为,上海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首提地”,提出了打造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最佳实践地”的目标,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高校有必要通过扎实的研究形成“研究高地”,在“首提地”和“最佳实践地”之间搭起一座桥梁。随后他进一步提出了包括如何认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意义、如何就其形态进行准确定位、其与当代资本主义民主的关系、其与党内民主的关系、其中心词是什么、主要抓手何在等一系列需要学术界重点研究的问题。最后他强调,在价值性命题、解释性命题与操作性命题中,尤其需要重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操作性问题,以实实在在的研究成果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与发展。

他呼吁,中国政治学应该多在研究“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贡献更多力量。佟德志教授以上海市虹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例,分析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治理效能。他认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一端联系上海市人大,一端联系上海居民”,发挥了“彩虹桥”的作用。在此基础上,他认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典型体现:“全链条的民主”,即集民主立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协商于一体的民主;“全方位的民主”,既包括了国家意志与人民民主,也包括了民主在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主要机构中的体现;更是“全覆盖的民主”,即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社会各方面的民主。在具体的政治实践当中,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其边界,应该更好地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空间。

郎友兴教授聚焦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发展。基于对浙江的考察,他系统性地梳理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的新进展,即联系群众的组织由过去的代表联络站转变为不同地区的“基层单元”。在这种转变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发挥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载体的作用,基层单元则是起到联系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实践作用。通过考评基层单元与代表联络站的起始与发展,郎友兴指出基层单元在缩小代表与选民距离以及更好代表选民等方面的作用,并指出基层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不竭动力,且不同地区的努力会形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锦标赛竞争格局。

基于“个人”和“组织”的两个维度,他提炼了“人民—政党”实体范畴、“最广泛参与—党的全面领导”关系范畴,以及“选举与协商—路线方针政策”实践范畴,并认为上述三对范畴在现实政治中“同频共振”的过程和结果即“全过程人民民主”。

汪闻生指出,二十大报告首次对中国式现代化做出了完整的阐述,这是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纲领性认识。汪闻生指出中国目前来说已经是一个中等程度的现代化国家,未来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就是要建设一个高水平、高质量、全面性的现代化,并且在强调中国特色的同时注意加强现代化的共性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视野下,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和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全过程”体现为全链条、全覆盖、全方位,更是体现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统一。最后,汪闻生指出,有必要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坐标,不断推进人大制度的改革发展完善。具体来说,人大制度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集中体现,应该超越社会主义民主传统模式的约束,体现现代代议制民主的主要精神和功效。

陈尧首先指出当前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对选举后作为民主集中体现的人大制度内部的民主运行进行研究;二是集中于民主决策、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过程中如何“聚民意”“集民智”展开。关于“存量改革”,陈尧认为要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陈尧根据调研中的发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制度,这一根本制度内部也在发生调整、优化。关于“增量生长”,陈尧认为新时代以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呈现出“增量生长”的状态,目前已经实现了党委和政府、人大、法院、检察院的全覆盖。

陈周旺从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角度,提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存在全方位建设的特点,具有广泛性、全面性、全过程性,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具有全方位性。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是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社会民主、生活民主良性互动的一个历史进程,这也是人民民主全面发展逻辑的根本体现。中国的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在政治过程中相互融合,选举民主中要包涵协商民主因素,协商民主中也要考虑选举民主的运用。最后,陈周旺总结道,中国的政治民主从来不是孤立发展的,而是与社会民主、生活民主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的。同样,从制度设计上,民主也不能简单地与选举画等号,不是有了选举就实现了民主,万事大吉。选举只是民主制度的一个方面,民主的标准,归根结底还是取决于人民整体利益是否实现。

吴涛从概念的溯源出发,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很强的实践导向、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和本土特色。随后吴涛从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角度出发,指出中国共产党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结合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党的中心任务,背后的应有之义当然就包括全过程人民民主。具体来说,第一,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凸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硬核;第二,要补齐民主治理的短板,转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效能;第三,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民主发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中国智慧和中国道路。最后,吴涛总结道,我们要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更加强化,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链条更加强化,结合我们的实践使中国的民主更有温度和获得感,更有影响力,更有穿透力,讲好中国自己的民主故事,创新中国的民主之路,开拓中国的民主话语体系。

汪仲启提出,概念不是“信号系统”,而是“符号系统”,对概念的使用必须注意到概念背后的文化背景和物质基础。要清晰地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需要找到这一概念的恰当对应物,并且在中国的文化背景和物质基础上进行概括提炼。汪仲启认为,国家识别、听取、回应并实现民意的过程就是全过程民主过程,也是国家治理过程。从民主形态的角度出发,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民主形态、是一种国家民主、是一种现代治理机制。最后,汪仲启总结道,基于现代政治的价值性要求,未来需要在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将人民当家作主进一步落实到实处。

首先,束赟指出统一战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人民性”的重要实现方式之一。统一战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整体性人民”的凝聚系统、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多属性的“现实的人”的整合渠道、是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处理“党与人民”关系的介质。其次,束赟认为统一战线工作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实践和效能。在制度上,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中的统一战线制度包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在实践上,主要体现为会议协商、约谈协商、书面协商三种政治协商形式;在效能上,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实践属性的民主又是意识形态属性的民主,能够用工具性的标准和民主本身的尺度来衡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效。最后,束赟指出治理体系、党的统战能力、民主精神是三位一体的民主政治发展。

从“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的角度出发,韩旭认为所谓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强调人民当家作主的价值和理念贯穿于公权力运行的整个过程,贯穿于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全过程,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环节,以便使各方面的制度安排和治理活动都能够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不仅如此,全过程人民民主还体现在我国各项制度与体系中,例如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等等。最后,韩旭以北京市的经验为例,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角度出发强调了通过人大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性。具体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大制度设计的一条主线,同时人大制度的实践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

浦兴祖结合党的二十大重要精神,分享了自己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解。他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理念,而且是一种“元理念”。它与"民主"是同一个层次的,不是民主的类型,而是对民主本质特征的深刻揭示和全新概括,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与此同时,浦兴祖指出,全过程民主可以理解为“全过程的民主”和“民主的全过程”,既要强调人民民主是全过程的,更要保证全过程是广泛的、真实的、管用的人民民主。他说,真实的民主需要形式,但不需要形式化。为此,应当通过不断完善的制度化实践,让民主更加切实有效,在治国理政的全过程中发挥人民民主的实际效能。这也需要我们思考如何把握政治建设与如何解决民主形式化的问题。

第一,围绕如何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同老师从不同角度为讨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广阔的视野,例如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来龙去脉、概念内涵、核心思想、具体实践、理论根源等等,是未来值得进一步展开研究的方向;

第二,研讨会从不同的角度讲述了中国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创新实践和成就贡献。在各个不同的制度要素或者制度层面,如何体现与执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未来也值得更进一步的具体研究;

第三,研讨会为中国政治学的研究议程提供了很多新的方向。针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相关研究议题,政治学研究需要给予一定的判断和方向上的启示、指引。

在这个基础之上,提炼出概念和理论,从而与国际理论进行比较,加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际上的传播,从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话语自信。

文/杨金地、张 兰、翟 灵

图/张 兰、冯 笛、袁昌蕊

编辑:凌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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