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往昔 展未来”宁波大学法学院二十周年院庆纪念 暨发展规划座谈会顺利举行

宁波大学法学院
2020-10-20 16:49 浏览量: 4302

“我们不是北大学生,却是北大老师的学生!”有这么一股一源相通的血脉从三十四年前起传承至今,依旧充满活力甚至愈发滚烫。今年是宁波大学法学院建院二十周年、法律系成立三十四周年,从白手起家到硕果累累,法学院已经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弱冠之年,博学天下;而立之初,名聚四海”。

(1986年11月26日学校迎来第一届新生)

(宁波大学法律系第一届毕业生合影)

10月17日,宁波大学法学院二十周年院庆纪念暨发展规划座谈会在安中大楼碧华厅隆重召开。宁波大学副校长乐传永、法学院院长钭晓东、北大援建宁波大学法律系负责人盛杰民、北大法学院院长潘剑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温世扬、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勤国、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龙卫球、法学院优秀校友代表及师生代表参加了活动。活动由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学兰主持。

| 院党委书记李学兰主持仪式

乐传永副校长在致辞中表达了对北京大学援建宁波大学的感激之情,他表示正是在老一辈北大教师的陪伴下,宁大才能走过最初的艰难岁月,实现一个又一个的不可能;正是社会各界、校友们的大力支持与无私帮助,宁波大学才能越走越远。宁大人将怀着感恩之心,努力办学,力争早日突破“双一流”建设成果、早日实现研究型大学建设目标,为国家、为地方做出更大贡献。

|乐传永副校长致辞

钭晓东院长也对北京大学表示感谢,他说:“34岁的宁波大学能成为最年轻的双一流高校,离不开北大等学校的对口援建和各兄弟院校、广大校友的支持。”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之下,钭院长结合宁大法学院实际,发表了“不忘本来、汲取外来、面向未来”的“三来”观念。他表示我们要把握新的发展契机,吸收先进思想,努力发挥宁波先行先试的特质。

|钭晓东院长致辞

北京大学法学院潘剑锋院长对宁波大学法学院二十周年院庆表示热烈祝贺。潘院长提及,近日由宁波大学法学院承办的的“民法与民事诉讼法沟通对话论坛”效果显著,希望两校法学院未来能够有进一步的合作。面对法学院的发展困境,潘院长认为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应是学院的核心工作,学院的发展始终要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

| 潘剑锋院长发言

各位嘉宾、校友及老师合影留念。

忆往昔峥嵘岁月,看今朝百舸争流。在发展规划座谈会上,各兄弟院校老师和校友代表,回忆了宁波大学法学院的过去并对法学院的发展建言献策,提出了热切期盼。

| 温世扬教授发言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

| 孟勤国教授发言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 龙卫球教授发言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

“一个法学院能不能走得远,要看根扎得深不深。宁大法律系建系34周年硕果累累,这对于地方法学院来说意义非凡。宁波大学法学院已经到了巩固阶段,要将理想和现实结合,形成自己的模式,突出自身贡献。法学院建设压力比较大的还是老师,我们要让老师在压力中感到宽松,应该更加注重年轻老师对教学的积累。”

|1986级校友 朱法传 发言

|1986级校友 胡焕宏 发言

| 盛杰民教授发言

北京大学援建宁波大学法律系负责人盛杰民教授在座谈会上说:“来了后看到宁大,真的变样了!北大留在这里的不是几位老师的讲课,留的是一种品格;大学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教学环境是最最重要的。宁波是一座开放的城市,法学院要考虑多走出去和请进来,多学习;要考虑宁波实际情况,多培养实用型人才。”

| 张炳生院长发言

2020年是法学院建院20周年,法律系成立34周年,也是法学院“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进入新时期,法学院将打造“法学院文化共同体”的发展愿景,围绕立德树人、学术创新、社会服务的责任和使命,聚力学生、老师、校友、关心支持学院发展的各界人士,共同绘就法学院更加美好的明天。

编辑:颜回

(本文转载自宁波大学法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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