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6年下半年答辩的学生提交论文初稿的通知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016-06-27 00:00 浏览量: 3106

有意申请2016年下半年论文答辩的2011、2012、2013级MPA单证学生和2012、2013级MPA双证学生,请于2016年8月29、30、31日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将论文初稿纸质版1份交或者快递(以邮戳日期为准)到MPA教育中心(广州番禺区大学城中山大学北学院楼D101室,联系电话:39336431)。同时将初稿电邮给导师,并注明要申请下半年论文答辩,请导师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论文初稿应严格按照《公共管理硕士(MPA)论文格式规范》(见“附件”)撰写;所交论文初稿应结构框架完整、内容基本齐全(“中英文内容摘要”及“后记”不要)、格式规范;请在论文初稿首页写上“学号”、“姓名﹢手机号”、“论文题目”、“导师姓名”。10月上、中旬交论文正本,具体时间及答辩安排等请留意9月初MPA网站上的相关通知。特别提示:1、为保证论文有较充裕的修改时间,根据《中山大学MPA教学手册》的有关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初稿的学生将不能申请本次论文答辩。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初稿,逾期提交的恕MPA教育中心不予接收。2、2011级MPA单证学生最长学习期限(5年)将满,下半年是申请答辩的最后机会,请予以高度重视!3、积极、主动联系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修改论文。若导师没有及时反馈修改意见,请主动短信或电话提醒。

发布时间:2016-06-27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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