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MPA研究生录入学位申请信息和提交盲审论文的通知

西安交通大学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
2008-10-10 00:00 浏览量: 2946

关于MPA研究生录入学位信息和提交盲审论文的通知

各位MPA导师、MPA研究生:

大家好!

按照研究生院通知,凡预计在200812月学位会通过、授学位的MPA研究生,请登录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根据研究生院《关于200812月申请学位研究生录入学位申请信息的通知》,录入学位申请信息(信息表中所需的照片应为蓝底,一寸,大于10Kb)。MPA答辩秘书需根据《关于答辩秘书在信息系统学位申请环节的操作说明》在学位申请环节进行相应操作。

为参加校学位委员会委托的专家组盲审,请200810月通过MPA论文答辩的同学和论文已通过答辩但未通过085月院学位委员会委托的专家组盲审的同学,准备好经导师审核过的1份论文,盲审未通过的同学还需附一份导师签过字的修改说明,于20081031日交到MPA中心。论文要求1.应保持学位论文的完整,除将论文作者、指导教师及论文作者所属学院内容隐去之外,其它内容不可缺少,但论文封面所有内容不可隐去。2.对“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一节,隐去作者姓名后,应注明系第几作者或第几参与人。

特此通知。

祝各位顺利!

MPA中心2008年10月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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