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考研人!等你,加油!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2020-12-24 19:44 浏览量: 3803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考研倒计时2天

你是否还在堆叠的书山里积蓄能量

又或者是胸有成竹,只待出征?

都请相信,你的努力不会白费

乾坤未定,你我皆是黑马

据统计,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报名现场确认后,报考浙江师范大学人数达16210人,再创历史新高,连续多年位居省属高校首位。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即将到来

为了确保考试过程平稳顺利

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特发布《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金华考区浙江师范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金华考区浙江师范大学考点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0年12月26日—28日进行,欢迎你在浙江师范大学考点参加考试。为了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健康安全,确保考生顺利应试,特制定考生须知,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01

考前准备

1.防疫要求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2021年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做好“健康码”申领、自我健康监测、考前准备、入场检查和应试等,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承担对社会的防疫责任。

2.下载准考证

提前打印准考证。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后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3.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没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不能参加考试。

4.熟悉考场

浙师大考场设置情况:

12月26-27日:

24、25幢:001-078考场

26、27幢:079-125考场

16幢:126-194考场

12月28日(3小时以上考试):

25幢:001-003考场

因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熟悉考场方式调整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议考生在12月25日登陆浙师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线上熟悉考场具体位置。如确需线下熟悉考场,考生可在12月25日15:00-17:30从东南门、西南门(001-125考场的考生建议从东南门进校,126-194考场的考生建议从西南门进校)进校查看考场,最晚须在19:00前离开校园,不得无故滞留校内。考生进校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浙江“健康码”绿码,准考证和《线下熟悉考场入校申请表》(附件下载),校验合格后方可入校。考生查看考场后须径直原路返回,从入口处离校,须服从学校安保人员指挥。材料携带不全、或无法确认身份真实性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考生随行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5.考试期间天气比较寒冷,请注意防寒保暖。

附:《线下熟悉考场入校申请表》(附件下载)通道

02

考试日入场

1.入口安排

浙师大在东南门、西南门均设有入校专用通道,请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抵达校门,错峰入场。001-125考场的考生建议从东南门进校,126-194考场的考生建议从西南门进校。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将不得进入考试教学楼。

疫情期间,浙师大考点均不允许校外车辆(含出租车)进入校园,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考生随行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2.入场检查

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体温测量低于37.3℃ 方可进入。经大数据平台监测有异常的考生按照金华市教育考试院指令进入。考生入校后,提前到考场所在的教学楼前,等待入场。考场所在教学楼,非相关人员不准进入。

03

考场要求

1.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健康安全,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和离开考场时均须佩戴口罩。特殊考场及临时隔离室考生须全程戴口罩。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2.请主动接受监考人员的安全检查和考试文具检查。考生进入考场前,请仔细检查有无携带与考试无关用品(除携带2B铅笔、0.5毫米及以上书写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及必需的文具用品外)。需使用计算器应试的科目在准考证上已有注明,未注明的考试科目一律不得使用计算器。

3.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前场考试后、下场开考前,如突感不适,也应在下场考试开始前,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4.考试结束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场内滞留。

5.严守纪律,违规必究。考生务必详细阅读《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考试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戳链接),熟悉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关注: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编辑:刘蕊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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