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细则

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1-09-20 17:15 浏览量: 3802

1项目介绍

电子科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并于2017年入选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A类)。MBA教育始于1997年,在2001年9月中国高校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教学合格评估(第二批)中,我校MBA教育的综合成绩位居全国第二,办学特色居全国第一。2012年4月,我校MBA成为西部首所、全国第12家通过“AMBA国际认证”。2020年2月,我校顺利通过AMBA第二次再认证和商学院毕业生协会(The Business Graduates Association,BGA)国际认证,由此成为中国首家获得BGA认证的院校。

2招生类别

3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

(1)录取125100工商管理(MBA),只从参加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的考生中选拔。

(2)有关时限计算从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开始至入学当日(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截止。

(3)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不加试。

4联考报名方法及时间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1年10月5日-25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2021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网址:yz.chsi.com.cn

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报考类别:非定向:入学时须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由学校统一派遣;定向:录取前应当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强军计划除外)、定向就业合同,不调入个人档案,毕业后按定向协议执行。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4.现役军人报考必须按军队相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考点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公告。

5资格审查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试时,我校对考生毕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6入学考试

(一)初试

时间:2021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地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考场应试;强军计划考生到电子科技大学考场应试。

科目:第一天上午 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第一天下午 外国语(满分100分)

说明:

1.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4.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试科目详见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

考纲: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并统一命题。

(二)复试

学校按照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或专业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单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学校和经济与管理学院根据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培养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复试具体安排和要求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研招网和MBA教育中心网站向考生公布。

说明:

1、复试由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组织,复试前将对考生毕业证(结业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或取消成绩。

2、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但各专业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均有机会参加复试。

7招生指标、学费及学习年限

2022年,我校MBA招生指标为440人。

说明:以上班别经学生选择需达到开班人数才能开班。如某个班别未达到开班人数,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诚信状况是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研究生招生考试为国家教育考试,触犯刑法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须提交本人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的现实表现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新生录取通知书由MBA教育中心发放,其中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新生由MBA教育中心发放调档函,个人档案必须在入学前(以学校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调入经济与管理学院;录取类别为定向(强军计划除外)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电子科技大学研招网“资料下载”)、定向就业合同(复印件)交至MBA教育中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取为定向。

按照教育部要求,凡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教育部学历(学籍)认证书(网址:yz.chsi.com.cn),否则不予录取。学历(学籍)认证书电子版可发送邮件至yzb@uestc.edu.cn,纸质版可发送传真至028-61830153,电子版或纸质版任选一种发送即可。

9专业方向

(一)创新与变革领导力(全日制脱产班)

(二)综合MBA专业方向(非全日制周末班、晚班)

智慧运营与服务管理、智能化与数字化转型、互联网金融与财务、市场营销、战略与人力资源管理、创新与创业、项目管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领航计划(非全日制周末班)

该方向主要招收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企、大型民营企业及事业单位高管;

2.外资企业区域高管;

3.“创新型人才”:获得省科技创新奖、省科技进步奖、省劳动模范、省五一劳动奖章、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等省部级以上荣誉或资格的申请人;

4.“创业型人才”:自主创业,个人股份在15%以上,公司成立3年及以上且年营业额非科技型企业达1000万元以上,科技型企业达300万以上(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资质、注册资本、营业额等证明材料)的申请人;

5.在复试阶段,经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审核通过的特别优秀的申请人。

说明:

需要申请高级管理人员领航计划的考生请参照上述五个条件进行填报,在拟录取后需按照MBA教育中心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将自动转为综合MBA;

特别说明

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报考中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达到毕业要求,经学院毕业鉴定合格,学校毕业审核会议通过,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其按照培养要求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和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相应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3.我校研究生培养主要集中在学校清水河校区和沙河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不参评奖助学金,但可参评部分荣誉奖励(以奖项具体评选办法为准),不参加成都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4.我校研究生就业根据录取类别:非定向考生自主择业,发放派遣证;定向考生按定向协议(合同)就业,不进行毕业派遣;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办理。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问题,我校不承担责任。

6.本招生细则,最终解释权归电子科技大学MBA教育中心所有,如有与教育部2022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编辑:刘蕊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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