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录取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防疫和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统筹 兼顾、精准施策、规范管理,积极稳妥做好我校 2021 年研究 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 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以提 高招生选拔质量为核心,积极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研究生招 生信息公开制度,维护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总 体应坚持以下原则:
1.遵循“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 原则;
2.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 原则;
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牵头,招生就业 - 1 -- 2 - 处、研究生院、发展规划处、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组成,负责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推进,并进行巡视监督检查, 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牵头组成,纪检委 员参与(若无,则须指定一名成员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原则 上人数不少于 5 人且为奇数,领导、监督和统筹协调管理本 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
领导小组的职 责为:
(1)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确定切实可行的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调剂工作办法;
(2)巡视监督本学院各招生专业的复试工作,确保复试 工作人员的培训、考生资格审查、调剂、复试以及试题命题和 阅卷等复试录取工作政策执行准确、组织有序、管理到位;
(3)承担复试的安全保密工作,组织所有参与复试录取 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书;
(4)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 报,妥善处理好复试、录取环节的争议,负责向考生解释或提 出解决办法,并报备研招办;
(5)负责本学院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3.复试小组
(1)各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 员应不少于 5 人,设立组长 1 名,要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 平高、品行端正、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对复试小组成员的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 况排查,对于身体出现咳嗽、发烧等异常情况的一律不安排参 加复试工作。
三、复试录取方案
(一)确定并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各学院应按照各专业上线情况及招生人数,符合国家线 标准及复试比例制定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确定各 专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 成绩等信息),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复试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由学院实施复试具体工作。
1.学院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向考生公布分专业计划和复试录取实 施细则,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以及 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包括工作程序、方法、 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
2.学院公布进入复试考生信息 学校公布分数线后,各学院尽快在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 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少数民族 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 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并通知考 生。学院提前将复试名单导入线上复试系统。学校研招网转发 学院公布的名单。
3.考生登录线上复试系统上传材料 - 3 -- 4 - 考生实名登录线上复试系统,通过“人脸识别”“人证识 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 “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审查核验考生身份。审查通 过后,需要考生逐一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1),确保 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同时,网上缴纳复试费100元。 登录系统后,考生根据学院或专业要求上传复试所需材 料:1)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2)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 展报告;3)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个人陈述:在校期间获得的 各类奖励以及本科毕业论文题目和主要内容简介(应届生必 填)或目前从事的工作、获得的科研成果、业绩的奖励、发表 的论文、从事科研课题等介绍(往届生必填);4)硕士研究生 政审函调表;5)各学院各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
4.考生在线测试招生网络远程复试系统 考生提前准备好适用双机位监视的远程复试所需要的电 脑和手机,学院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 试,保证复试当天考生顺利进行。偏远山区考生网络远程复试 如有困难,尽早联系学院。
5.考生复试考前准备 复试当天,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 进入候考区,测试候考区考生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检查考生 身份是否为考生本人,考生入境画面是否符合面试要求(如身 位、着装、光线、环境)。考生线上阅读面试纪律及相关要求。
6.考生线上远程复试 远程复试实行双机位监控。考生进入面试间后,根据主考- 5 - 官的指示、面试纪律及相关要求进行复试。复试结束后考生自 动退出。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对在复 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7.复试时间 4 月 15 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4 月 30 日前完成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具体见学校研招网和各学院网站通知。
8.复试地点 考生自主选择符合线上复试要求的地点,保证网络畅通, 独立、无干扰场所。
(三)复试比例 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不低于 120%。
(四)复试考核方式
1.专业知识材料审核(考生上传系统)
2.线上远程面试考核 (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 (2)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进行答辩; (3)面试满分为 100 分,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 30 分。
3.其他考核方式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复试包括思 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 同等学力考生不须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 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6.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申报表” (见附件 3),学院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 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 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 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 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进行 健康状态筛查并存档。 考生应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 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也须如实填写“健康状态自主 申报表”,未进行健康状态申报的推免生将无法发放录取通知 书。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通过人事档案审查 (政审)、《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状况进 行核查。政审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 盖印章。
(六)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复试考生加分原 - 6 -则和依据
1.复试成绩以面试成绩为主,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各成 员的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的平均值。如有除面试外 的其他形式考核,则考核成绩为各方式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 之和,权重由学院自定,并提前公布。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 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 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 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 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 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 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 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 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的考生按最高 项加分。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 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 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学院要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 - 7 -- 8 - 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享受加分考生(退役义务兵以相关证件 为准)以研招网后台资料库中“可享受报考 2021 年硕士研究 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加分名单”为准。
(七)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 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70%,复试成绩占 30%。
(八)录取
1.考生的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按照“各专业优先录取第 一志愿考生,优先调剂录取报考本校的一志愿考生,同一批次 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的原则进行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 60 分为不合格,专项计 划低于 45 分为不合格,下同)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 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 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 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 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考生,入学时(9 月 1 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9 -
7.非全日制研究生上课时间安排在周末,不享受国家及 学校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不转档案,毕业后不派遣。
8.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已在确定其推免生资格时完成,故 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复试。
9.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工作。 10.入学后 3 个月内,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 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 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1. 考 生 可登录 学 校 研 招 网 (http://yjs.btbu.edu.cn/zsgz/index.htm)或学院网站查 看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 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及时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考 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 成绩等信息,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 取考生进行说明。
3. 研 招 办 在 学 校 复 试 工 作 结 束 后 在 学 校 网 站 (www.btbu.edu.cn)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 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并对专项计 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 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十)调剂工作办法 1.调剂要求- 10 -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 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 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 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 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 视为相
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由学院根 据人才选拔要求自行确定,并在调剂办法中明确说明。 (4)我校只招收初试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调剂,不接收 非英语考生调剂申请。
(5)优先调剂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考生。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 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 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 7 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 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法律硕士 (法学)只接收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 0301)的考生调 剂。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考生只在专业学位各领域进行调剂。
(9)我校不接收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11 -
(10)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 合学院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 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1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 剂。
2.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提前发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 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 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 和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服务系统将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正式 开放,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 12 个小时。考生调 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 24 小时。
(2)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 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 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 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 剂考生,学院以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120%、按考生初试成 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调剂复试办法同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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