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 | 曲园学子三下乡:存幸福于点滴小院,彰真情于广袤人间

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2-08-01 07:00 浏览量: 2302

为探寻新时代下农村互助养老的典型模式之农村幸福院的运营现状以及其对农村养老压力进行减负,增强农村老人幸福感、加强农村老人最低生活保障的积极意义,7月2日,曲阜师范大学同舟共济社会实践团队成员在遵守疫情防控的规定下,对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红泥崖村的幸福院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实地参观幸福院院内设施、观察幸福院日常的运营,并对当地的村民、享受幸福院服务的老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与访谈,了解幸福院的具体运营状况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探索幸福院以更好发挥减轻农村养老压力,增强针对农村老人基本福利供给的外延为导向的有效路径并提出相应措施。

一元一午饭,只为老人留

幸福院的主要职能是为村中七十五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十分实惠的一元午饭,而恰恰是这一元午饭解决了村中许多生活自理能力较困难,基本生活保障程度较低的老人的吃饭难题。经过实践队实地调研了解到,村中有很大一部分老人是留守老人,有很多老人独自生活。对于其中有些独自生活的老人由于年龄过大,加之多数老人养老保险每个月的费用只能勉强支撑基本的生活需要,一旦遇上一些重大疾病便会陷入较为严重的经济困难。面对如今家庭养老弱化,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难题,幸福院则为解决农村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了重要的方案。在红泥崖村的幸福院里面设有长者食堂,长者食堂每天向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一元午餐即老人只需交一元钱就可以获得一份午餐。据村民介绍,长者食堂的午餐费用总共由三方负担,村里每天补贴一块,上级党委政府承担三元,最后由老人支付一元。老人既是养老服务主体,也是养老服务客体,即老人既是养老服务的需求者,也是养老服务的供给者。老人在服务自己和服务其他老人的同时,也接受其他老人为自己提供服务。红泥崖村的幸福院模式体现了以农村社区居民为主的自治型社区养老新路,增强了农村老人对社会化养老的服务的支付能力。

干部亲上阵,温暖永续递

7月2日,实践队在走访过程中偶遇了正在聊天的陈婆婆和秦婆婆,当问及午饭由谁配送时,陈婆婆和秦婆婆激动的说:“三轮车,三个干部”。由于有的老人居住的地方离长者食堂较远,加上老人年龄较大腿脚不便,长者食堂每天的午饭都由村里的三个干部通过大队里的三轮车轮流配送,而这三个干部对于每天的送饭并不说一句抱怨话,坚决拒绝多拿群众的一分钱。三轮车传送的不仅仅是一份又一份的午饭,更加传递的是党委政府对农村老人的关怀和温暖。村中干部的以身作则和无私奉献使村民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筑牢了干群关系的心理厚墙。干部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化为实际的行动,并长久的坚持,体现在显微知著的实干之中,干部兼具了管理者与服务者的双重角色。

只因心有爱,妇女难题解

实践队在参观和了解幸福院的实际运行中,分别对两位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食堂的两位工作人员都是本村中的妇女,两位工作人员原本是在大千山旅游区工作,工资大概也在三千多左右,后来村中开办了幸福院,便回到了村里在幸福院里工作,主要负责为老人做午饭和打扫一下卫生,工作地点在村里一方面既方便照顾家里,又方便闲暇时间做农活。两位工作人员都是主动应聘幸福院的工作岗位,而这个岗位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需要对老人有爱心。由于老人群体本身所具有的特殊性,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也面临诸多烦恼。“有时候它不光累身,有时候还累心”面对八十多个老人的午饭,对于有的老人口味重,有的老人口味淡的多种需求,单单是两个工作人员难以进行有效的回应,特别是面对具有基础性疾病的老人的争端,工作人员更加具有包容性和理解力。红泥崖村幸福院的不仅仅是解决农村高龄老人的养老问题,更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妇女的就业问题。

图文来源 |“同舟共济”社会实践队李三乐

编辑 | 邓楚翘

责编 | 许莉莉 姜太析

编辑:凌墨

(本文转载自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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