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S专家视点】刘尚希 | 共同富裕的前提是机会公平,“劫富济贫”是对中央精神的误解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1-12-04 10:00 浏览量: 4003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走到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

“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35年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定调为中国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之一。

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我们应当如何全面理解共同富裕,怎么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近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尚希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在他看来,“均贫富”并不能实现所有人的共同发展,甚至可能使发展陷入停滞不前的境地,要实现共同富裕,就要实现人的共同发展,人的能力的共同提高。

刘尚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1

共同富裕前提是拥有平等向上流动的机会

《财经国家周刊》:如何全面理解共同富裕?

刘尚希: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共同富裕是中国人民数千年来孜孜以求的理想,但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在强调通过物品和财富的平均分配去实现共富。尤其在两极分化的历史时期,“均贫富”曾被视作共同富裕的主要方式。但是,历史实践表明,“均贫富”并不能实现所有人的共同发展,甚至可能使发展陷入停滞不前的境地。

共同富裕的充分条件是要通过社会合力来保障所有的人获得基本能力。如果仅仅是从结果上把收入分配差距缩小,甚至把财富的差距也缩小,但能力的差距没有缩小的话,进入下一个经济循环的时候,这种差距又会再现出来。因此能力的改变与提高是最重要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要实现共同富裕,就是要实现人的共同发展,人的能力的共同提高;若仅仅在物质层面做文章,得到的只会是短期效应,长期看,贫富差距反而会不断扩大。

《财经国家周刊》: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看,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过程,首先应该具备什么基础?

刘尚希:首先是人们拥有均等的提升能力的机会,或者是有平等的向上流动的机会。更深层的是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教育、医疗这些都是围绕“人”来做文章的,为了人的发展,为了人的能力的提升,而不是说为了享受。追求“美好生活”是一方面,但更重要的是以所有人的能力的提升为目标,这是发展的概念。

理解共同富裕的概念,离不开物质生活条件,但更重要的是要从人的能力和精神状态方面去考虑。“共同富裕”本身就包含了公平与效率,“共同”是指公平,大家都有份;“富裕”就是指经济效率,没有效率,就无富裕可言。能把二者融合在一起的,就是人的能力和创新精神。只具备从事简单劳动的能力,那只能是低效率、低收入;若是具备创造性劳动的能力,如创造发明的能力,加上创新精神,那自然就会带来高效率、高收入。

促进共同富裕,要摆脱效率与公平、做“蛋糕”与分配“蛋糕”的困境,只有从物转向人,从财产和收入基准转向消费基准,才能真正做到从物本逻辑转向人本逻辑。国民基本能力普遍提升,起点公平、机会公平也就有了基础,同时也为创新创业提供了广泛社会基础,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效率与公平的融合也就内在其中了。

2

起点公平、机会公平需破解城乡二元结构

《财经国家周刊》: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哪些因素限制了起点公平、机会公平的实现?

刘尚希:人的发展既受制于经济,即财产和收入问题,也受社会结构影响。从改革来看,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阶段,但改革还不够全面,还有很多硬骨头,所有制、经济、社会领域的三个二元结构,从发展的底层逻辑上制约我国共同富裕的推进。

《财经国家周刊》:这一背景下,如何实现人们起点公平、机会公平,拥有均等的提升能力、平等的向上流动的机会?

刘尚希:能力来自于社会消费过程。消费的可获得性涉及到收入,但消费的可及性与收入无关,如教育、健康等消费,不是有钱就能解决的问题。比如,从户籍来看,占到人口55%的农民群体的消费水平明显偏低,在公共服务消费方面更是突出。

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个体之间的能力和贫富差距是一种发展中永恒的现象,在任何社会条件下都不可能完全消除,但通过个人努力,个体的境况是可以改变的,或能够缩小与他人之间的差距。

然而,当这种差距的性质转变为一个固化的群体性现象时,就很难再通过个人努力去改变。同工同酬、同城待遇以及起点平等、机会平等也就成为一种奢望。当前来看,我国表现最为突出的是城乡二元结构下的群体性差距。

在长期积累的城乡分治背景下,社会基本权利不平等会导致机会的不平等,机会不平等使得农民群体能力普遍偏弱,而能力普遍偏弱又会导致收入水平偏低。这种传导机制,最终导致庞大低收入群体的形成,无形之中扩大了社会的贫富差距。通过加大政府财政投入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其效果是有的,但在农民不减少的条件下,财政投入难以持续,其效果也很有限。

因此,改变社会基本权利、义务的不平等及其不匹配,促进国民基本能力普遍提升,逐步实现起点公平、机会公平,群体性消费差距的缩小是当前的重中之重。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做到从关注物的分配到关注人的发展,从关注个体差距到关注群体差距,从强调分配结果到重视消费过程。

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遵循社会主义的内在价值要求,就是要从促进社会平等出发,进一步加快社会改革,为经济平等创造条件。只有机会与规则更加平等了,中等收入群体扩大才有条件和可能,促进共同富裕的路径也就能打通。

针对城乡二元结构下的群体性差距,关键要改变以户籍制度为标志的城乡二元体制以及社会身份的分层体制,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赋予农民财产权利,促进人口和家庭的自由流动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3

共同富裕不能等同于分配

《财经国家周刊》:近一段时期,三次分配的话题很受关注,甚至有观点认为,实现共同富裕,重点要靠三次分配,应该怎么理解这个问题?

刘尚希:现在社会上有一种流行的看法是把共同富裕问题等同于分配问题,我觉得恐怕不能简单地把两者划等号。分配其实是一个结果,共同富裕达到什么样的状态,会呈现在分配的差距上、结构上。但不能把分配差距的调整视同为促进共同富裕的途径和手段来看待。

共同富裕本身包括了两个方面,一个是富裕,也就是要“做大蛋糕”;另一个是共同,也就是“分蛋糕”。所以,共同富裕既有“做大蛋糕”,也有“分蛋糕”;既有效率问题,也有公平问题,还有一个发展的问题。所以,如果把共同富裕仅仅理解为一个分配问题是片面的,不仅会导致理解和认知上的偏差,也会导致政策上的偏差,可能会使得共同富裕过分依赖于二次分配、三次分配等手段去实现。

《财经国家周刊》:分配在共同富裕过程中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

刘尚希:分蛋糕不能影响分配预期,不能淡化努力、贡献与分配预期之间的关联性,否则蛋糕就难以做大了。

现有的理论认为公平和效率是跷跷板,是无解的,认为扩大公平就必然有损效率,要提高效率可能就会有损公平,由此出现了“效率为主,兼顾公平”,或者是“公平为主,兼顾效率”。这两种说法都有偏颇。我们只要真正从物本转到人本的发展逻辑上,效率与公平就能融合统一起来,形成相互促进的局面。

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普遍提升国民能力,尤其是农民的能力,缩小能力的群体性差距,鼓励勤劳致富,激励创造性劳动,提升知识价值,实现包容性发展,既能分好蛋糕,也能做大蛋糕。

《财经国家周刊》:所以不能把共同富裕过多寄希望于三次分配?

刘尚希:分蛋糕是一个零和游戏,必须共同做大蛋糕,而这就要上升到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的社会机制上来,把这个机制片面地理解为就是三次分配是不对的,这包括了三次分配,但是不限于三次分配。

4

离开民营经济,何谈共同富裕

《财经国家周刊》:三次分配备受关注的同时,社会上出现了将共同富裕与“劫富济贫”联系起来的说法,甚至一定程度上引起了一些民营企业主的恐慌。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发展阶段,民营企业家需不需要担心被“劫富济贫”?民营企业的地位会不会变化?

刘尚希:社会上,特别是境外媒体和国内互联网自媒体上确实有一些杂音,对中央的精神和当前形势有一些误解和误判,引起个别人人心浮动。但是,从中央文件和高层的讲话中我们可以判断,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现在不会变,将来也不会变。

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都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民营经济为我国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市场主体数量,这一组数据已经足以证明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

民营企业的发展是大多数人勤劳致富、创新致富的基本途径之一。所谓共同富裕,最通俗的理解就是发展的成果人人有份,就是要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努力、人人共享”的格局,这有赖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致富搭建平台,如办企业、搞个体、灵活就业等等。

没有民营经济的做大做强,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也就谈不上共同富裕。进入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不能用老眼光和旧观念,把国有和民营对立起来。其实二者是相互促进的关系,国企的混改就反映了这一点。

鼓励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是我党一贯的主张。民营企业是技术创新的重要来源,只有创新才能提升竞争力。无论是从全球发展趋势,还是从美国对中国的技术封锁打压的背景看,民营企业做大做强都是我国提升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部分。

《财经国家周刊》:去年以来,不少平台企业收到了反垄断罚单,也有人将反垄断与限制民营企业发展联系起来,对此应该怎么看?

刘尚希:反垄断不是专门针对民营企业的。实际上,反垄断不分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只要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就是反垄断的对象,其目标是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互联网上的一些杂音实际上是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缺乏基本的认识。

反垄断、共同富裕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者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反垄断是要促进公平竞争,共同富裕是要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努力、人人共享”的格局,而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都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石,其核心都是要维护“人人参与”。

END

往期精彩回顾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21.12.02

记者:吴丽华

审稿:程瑜 闫晓茗

编辑:李雅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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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蕊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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