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FS两会热评】施文凯 | 养老金待遇调整需要更加重视公平统一和机制建设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23-03-09 21:26 浏览量: 2502

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五年来,我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连续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养老金待遇水平是老年群体分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具体体现,对于保障老年群体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已经连续多年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保障老年群体收入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未来,应当更加注重统一政策、统筹城乡、建立机制、防范风险,构建公平统一、安全规范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

施文凯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第一,统一政策。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社会保障体系要“坚持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提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国家顶层设计,做到全国一盘棋。要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加强对制度运行的管理监督”。当前,我国正在推进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工作。各地需要严肃落实制度改革要求,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确定养老金待遇调整的比例和水平。尤其是要避免“各自为政”,违规出台“竞争锦标赛”式的地方“小政策”,杜绝违规提高待遇调整比例和扩大待遇调整范围的做法。

第二,统筹城乡。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连续十多年实现上涨,与之相比,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调整频率相对较低、调整幅度相对较小。职工养老保险待遇调整资金出自养老保险基金,但财政每年补贴较多;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调整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但人均补贴标准远低于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群体。未来,需要统筹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待遇调整,适当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调整频率和幅度。

第三,建立机制。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以指令性调整为主,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的“三结合”机制,各地具体执行差异较大。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建议以“稳调待、稳预期、建机制”为原则,建立以指数化为基础的待遇自动调整机制,建立起公众对养老金调待的长期预期,以适应制度之外的经济社会环境变化。

第四,防范风险。社会福利支出具有刚性特征,我国养老金待遇调整需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防范不可持续风险和财政运行风险。对于职工养老保险,需要规范待遇调整项目,确立以“保障适度”为目标的待遇调整比例;对于居民养老保险,需要结合经济社会运行情况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适时提高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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