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湖南工业大学
2021-03-26 10:41 浏览量: 6504

湖南工业大学2021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现有部分专业接受考生调剂,我校将为优秀报考学生提供丰厚奖助学金及优质师资培养,欢迎各位考生踊跃报名,具体调剂事宜可与相关学院负责老师联系。

一、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原则上不能跨一级学科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满足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下),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7)接收调剂考生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8)一志愿报考全日制并且进入复试的考生,允许调剂到非全日制计划复试;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允许调剂到全日制计划复试。

二、调剂流程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每次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同时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系)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回复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而失信不参加复试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取消该生所有调剂、复试、拟录取资格。

(4)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1: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但部分生源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可视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放大,(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

(5)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系)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三、接收调剂规则

(1)最终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因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同时参加第一轮复试,各学院应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分别排名,按最终成绩优先录取我校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才根据调剂生最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校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

(5)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

(6)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选拔规则,具体见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对于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以及专项计划考生,要认真审核申报的材料,并比对教育部下发的相应名单和身份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对加分项目考生按照政策给予复试。加分项目考生有关证明报省考试院复审确认。

四、调剂优惠政策

1、我校、各学院建有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重视提高研究生待遇。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等。同时,学校为在校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与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视具体情况发放科研津贴。

2、学校为符合条件的优秀研究生设立各类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金额为2000-5000元/项。同时还设立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等各类奖项及资助。

我校复试工作预计将在4月初进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yjsy.hut.edu.cn/)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网站将公布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复试安排将会及时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编辑:刘蕊

(本文转载自湖南工业大学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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