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MPA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材料通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MPA
2020-04-22 19:12 浏览量: 3059

社科MPA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材料通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当在4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wanghailian@cass.org.cn)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编号+姓名。

具体复试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MPA教育中心

编辑:陶晓燕

(本文转载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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