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员招聘启事

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2021-03-12 12:50 浏览量: 3005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1996年学校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2006年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科2010年获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12年入选“上海市一流学科”。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公共管理学院承担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任务,流动站合作导师为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学院拥有完整的本科、硕士、博士培养体系,设有行政管理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系,同时拥有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中国老龄协会老龄科研基地等一批高水平专业研究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管理学科建设,同时为有志于从事科研工作的优秀博士提供高水平的研究平台,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公开招聘博士后研究员,现将有关事宜发布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博士后申请人须获得博士学位(或即将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年龄35周岁以下。

2、申请人须具备与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相关的专业背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优先考虑以下专业方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治理创新、流动人口与老年社会保障等。

二、招收类型

1、全职博士后

由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自主招收,进站后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的博士后办公室。学校设立“卓越博士后计划”、全职博士后A类和B类计划,引进优秀全职博士后进站从事研究工作。

2、在职博士后

由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自主招收,经在职单位同意脱产并保留人事关系,进入流动站工作的博士后。在职博士后申请人员以高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为主。

三、相关待遇

1、学校为全职博士后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薪酬标准按照国家和华东师范大学的相关标准执行;入选国家、上海市等博士后人才计划或学校“卓越博士后计划”者,薪酬按国家、上海市及学校的规定执行。

2、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同时,学校为全职博士后提供安家补贴,进站后一次性发放。

3、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学校不提供工资津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安家补贴等相关待遇,所在流动站或合作导师课题组可根据其工作情况提供适当的津贴;

4、全职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博士后公寓租住手续,享受学校规定的博士后人员相关政策。

四、申请说明

个人申请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申请人请在截止日期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发送至rczp@fem.ecn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意向合作导师(了解合作导师等更多信息,可前往“学部官网—师资队伍”进行查阅,学部官网地址:http://fem.ecnu.edu.cn/)。

1、个人简历(突出教育经历、研究经历和研究专长);

2、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

3、2-3篇学术研究代表作电子版;

4、身份证件扫描件;

5、专家推荐信两封;

6、博士后工作计划。

公共管理博士后流动站将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对于初审合格者另行面试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王老师,021-62231013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理科大楼A513室

邮编:200062

编辑:霍旭东

(本文转载自华东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专业学位教育中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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