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共建法治社会

贵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0-12-04 18:37 浏览量: 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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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法治社会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制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宣传周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国家宪法日 十八届...

弘扬宪法精神

共建法治社会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制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宣传周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11月30日-12月6日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国家宪法日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据此建议,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什么是宪法?

01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是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

宪法的主要特征

02

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既具有一切法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与一般法律不同的特征,主要是:

第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内容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它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第二,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要以宪法为依据。

第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设立宪法日的目的

03

1、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并决定把每年12月4日制定为国家宪法日。每年12月4日,国家都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2、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3、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面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4、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宪法宣誓誓词

04

我宣誓:

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图文:网络

编辑:杨丽婷

审核:孔淑华

责编:郎启芳

编辑:陈志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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