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的通知

河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2013-05-05 00:00 浏览量: 3106
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5月5日
为继续推动工商管理学科案例编写和MBA案例教学,鼓励各院校管理学科的教师基于中国制度与文化背景,联系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发高质量的中国企业管理案例,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拟在前三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成功举办的基础上,举办第四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的评选活动,本次评选由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承办。
本次评选由河仁慈善基金会赞助,获奖案例将获得由河仁慈善基金会提供的奖励。本次评选鼓励商学院教师更多地关注与创新、文化建设、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等内容有关的案例。百篇优秀管理案例中将包括10至15篇关于企业社会责任及慈善、企业可持续创新、环境保护与低碳经济、包容性发展等方面的案例。
本次评选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尊重科学、发扬民主、鼓励创新的方针,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采用本学科领域同行匿名函评和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由各校推荐,全国MBA教育指导委员会聘任。
1.本次评选的参选案例应是MBA教育相关学科的教学案例,案例须包括完整案例正文和案例教学说明。参加本次评选的案例分为两种类型:描述型和决策型。描述型案例(即平台型案例)要求完整介绍、描述了某一事件或问题的决策及发展全过程,有现成的方案,由案例使用者对决策过程及结果进行评价;决策型案例要求在案例中提出有待解决的问题,决策的基本要素和情境,由案例使用者去分析,并提出对策。案例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2.参评案例原则上须提供企业授权书,见附件2,未提供者须说明情况。
3.参评案例必须是2011年1月1日后采编,没有进入国外案例库,也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此前已经收入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的在规定时间段内采编的原创案例可以参选。
4.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将收入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并推荐给加拿大毅伟商学院案例库在全球英文发行。收入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的案例将在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会员院校中免费共享,开发者(可以是会员院校和教师个人)拥有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改编权,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享有复制权、修改权、发表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和翻译权。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可代表案例作者与非会员单位或个人进行案例交换、购买、出版等商务谈判,案例开发者享有版税收益权。
5.本次评选的参选案例需同时提交相对应的简要英文案例,英文案例需涵盖案例核心内容,篇幅在3-4页即可,具体结构及相关要求请见附件3。
6.每所院校可提交不超过10篇案例,由学校或学院统一提交。参选的前提是案例开发者同意该案例授权给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库。鼓励各院校推荐自己优势学科领域的案例。本次案例评选不接受个人直接提交的案例。具体提交办法见附件4。
7.每个作者提交的案例不得超过1篇(以第一作者为准)。
8.参选案例电子版提交时间自2013年6月10日开始,6月20日17时截止(法定节假日正常办公)。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收到参选案例后将以传真方式确认,参选院校收到传真确认函后方可确认提交有效。
9.各院校可推荐本校教师作为优秀案例评选专家候选人,被推荐的专家候选人应有案例教学经验,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作为本届评选专家候选人。
(1)经过不少于一周的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专门培训(如哈佛PCMPCL培训、清华-毅伟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培训、加拿大CCUIPP案例开发项目培训、中国管理案例共享中心案例培训等);
(2)前三届“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获奖者。
10.各院校在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参评案例的同时,须出具附有本单位参评案例题目清单的公函,见附件5,单位公函及案例纸质版一式三份须在6月20日前邮寄至:大连市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案例教学与研究中心,邮编:116024(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
11.评审工作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淑娟马晓蕾
电话:0411-84707226传真:0411-8470722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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