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告 | 金融学系列seminar:数字平台垄断具有什么特殊性?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2021-10-22 12:30 浏览量: 2303

中山大学岭南学术论坛分经济、金融和管理三个系列,是定期邀请国内外优秀学者前来开展学术交流的平台。每系列每个月定期举办2-3次。目前已经成功举办多期,并得到了各界的高度评价。

第587期岭南学术论坛

报告题目

平台双轮垄断的逻辑:

看门人、核心设施及自我优待

报告人

李勇坚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主持人

曾燕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

摘 要

数字平台能够实现将其垄断地位从一个业务领域扩张到另一个业务领域,除了利用其数据优势、流量优势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优势,就是利用其在某一个特别领域的市场地位,使其能够实现双轮垄断。经典的杠杆垄断理论认为,主导企业能够将其垄断地位从一个领域向另一个领域传导,主要是因为其利用市场地位进行杠杆。而在数字平台的双轮垄断过程中,这种垄断过程的传导是基于数字平台在主导市场的特殊地位,也就是说,数字平台可能是具有信息内容过滤作用的看门人(Gatekeeper),或者说其处于交易的瓶颈环节(“bottleneck power”),属于“核心设施”(Essential facility)。这说明数字平台相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他们可以利用看门人平台或者核心设施的优势地位,可以对其自身在相邻市场的业务进行自我优待或偏袒(“favoring”or “self-preferencing”),并利用其核心能力(数据、客户群、技术资产等)进入新市场,能够在新市场中获得市场力量,这可能导致平台与其用户以及另一边的对手之间异常巨大的商业和议价能力失衡(EC,2019),并使平台在不同的市场领域中实现双轮垄断。本项拟从看门人、核心设施等理论出发,解释平台的自我优待行为及其对双轮垄断的作用与意义。

报告人

李勇坚,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市场学会副会长。兼任国家数字贸易专家工作组专家、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中国消费经济学会理事。主要从事数字经济、平台垄断、服务经济理论等方面的研究,在国内外刊物上发表论文100 余篇。参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 号)、《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2017)、《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 年)》(2017)等文件起草或研讨工作。承担中央多项与数字经济相关的交办课题。

主持人

曾燕,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科)二等奖(部级)获得者。

时 间

2021年10月22日(周五)14:00-16:30

地 点

岭南堂汪道涵会议室+线上

语 言

中文

腾讯会议ID

424 995 424

欢迎感兴趣的师生参加!

来源:教学科研部编审:李义华初审:陈菊红审核:鲁晓东审核发布:黄毅
编辑:凌墨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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