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党委召开“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报告会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2022-05-17 12:59 浏览量: 2001

5月13日下午,岭南学院党委在岭南堂三楼讲学厅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2022年第2次学习会议暨全体教职工党员大会,特邀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谢进杰教授为学院全体教职工党员做“建设良法善治的法治中国——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报告。中山大学副校长兼岭南学院院长李善民教授,岭南学院党委书记黄毅同志、党委副书记樊峰会同志,副院长鲁晓东教授、刘彦初副教授,院长助理柳建华教授、林建浩教授等出席了本次活动。学院教职工党员近10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黄毅同志主持。

黄毅书记主持会议

首先,谢进杰教授以“中国梦、新时代和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回顾了近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实践和探索,为大家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背景、形成脉络、鲜明特质和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造性地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逐渐形成并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和提出,在新中国法治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凝聚着中国共产党人在法治建设长期探索中形成的经验积累和智慧结晶。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地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全面依法治国、怎么样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标志着我们党对治国理政、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高度,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

随后,谢进杰教授阐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国特色和实践效应。他还从宏观的法治思想、中观的法治规划、微观的法治实践三个层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方法论意义进行解析,同时结合近年来应用事例,详细解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监察法治建构、扫黑除恶常态化等具体实践。

在经济法治方面,谢进杰教授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经济法律、新时代经济立法、新时代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治理和统一大市场法治保障五个方面阐述了我国经济法治的探索和发展。谢进杰教授指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法治的变迁、法治的重大进步都和经济发展有强大关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开启了中国法治的春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法治经济。

最后,谢进杰教授通过中外两个案例的对比,从制度现代化的角度提出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考。他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美好的物质生活,还要追求健康的精神世界和美好的制度世界。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未来我们必将生活在一个更加美好的制度世界中。

黄毅书记在总结讲话中表示,谢进杰教授运用大量案例,将法律法条变得易于理解和接受,让大家感受到法律的逻辑和魅力,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了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谢教授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梳理和归纳等方法,也值得我们在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中借鉴和学习。他强调,全院教职工党员要不断学习和全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自身的学习工作融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伟大实践中。

会议现场

文/图:陈菊红

编审:胡中意

初审:陈菊红

审核:樊峰会

审核发布:黄毅

编辑:刘蕊

(本文转载自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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