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温馨提示

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0-05-06 10:57 浏览量: 5004

以下是东南大学发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的提示: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拟统一使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以下简称“在线面试平台”),复试时间为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各院(系)安排和通知。

各院(系)近期将在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请注意查看。

一、5月5日前,已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请务必严格按照《东南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4月26日发布)的要求完成各项程序。

提示:未网上缴纳复试费、资格审查材料未上传或材料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将无法进入我校“远程面试平台”参加后续的复试。

二、5月6日起,考生可登陆“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查询系统”,在“考生复试资料上传”页面查询资格审查状态。

提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如有疑义,可及时咨询报考学院。

三、正式复试前,各院系将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复试考生登录“在线面试平台”进行线上设备检测和模拟面试。

提示:具体时间将会发短信告知,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请考生提前下载附件《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认真学习,熟悉程序。

四、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1.复试系统

我校统一使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为保证效果稳定,要求考生使用具备摄像和语音功能的电脑设备(台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均可)登录;院(系)可选用其他视频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另行通知),考生可使用电脑或智能手机登录。

2.设备配置基础要求

电脑1台+手机1部;或者电脑2台。

电脑: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QQ、微信视频通话功能。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最好接通电源使用。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8及以上版本。需要提前下载安装chrome浏览器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intl/zh-CN/chrome/。苹果操作系统亦支持,苹果操作系统只能使用自带的Safari浏览器。

网络:建议考生将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检查网络是否畅通,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复试过程中,所用设备不允许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3.复试环境要求

考生必须在独立、封闭、安静、明亮的房间进行远程面试,房间内的网络信号质量须满足视频通话需求。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不能有其他人在房内或进入房间,不能有其他说话声音。面试开始前应通过视频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周围环境。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

4.设备摆放要求

登录“在线面试平台”的电脑作为远程面试主设备,必须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考生须按照要求调整视频画面:正面免冠面对摄像头,视线不能离开屏幕,复试过程中,头肩部及双手应始终处于视频画面正中间,确保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使用电脑或智能手机登录视频会议软件作为备用系统的,则按规定要求放置,复试全程开启。

5、个人仪表要求

复试过程中,“在线面试平台”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6.突发情况处理

参加远程面试前,考生须反复检查电子设备网络并确保畅通,关闭任何有可能影响复试全过程的应用程序,同时保持手机通话畅通。

复试过程中,若发生考生方断网情况,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在第一时间电话联络考生,继续复试问答,请在电话铃响1分钟之内接听,如超时,作自动放弃本次复试处理。

五、网络复试流程

请考生认真阅读《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熟悉复试流程,并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复试时准备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院系复试细则里要求的其他材料(注意:非院系要求的材料不得携带)。

2.考生应提前进行网络测试,确保网络通畅。应确保手机、电脑、平板电源稳定、电量充足。在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应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或按照断网应急办法处理。

3.复试未结束前,未经同意,考生不得擅自离场。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经工作人员短信或电话提醒后,仍然未进场,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因环境、条件所限网络复试确有困难的考生,必须在5月8日前向所报考院(系)提交情况说明材料。

七、复试违规处理

教育部规定,对违反招生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招生公平、公正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的违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和考生人事档案。

编辑:刘晔

(本文转载自东南大学研招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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