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报考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智能财务方向)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2-09-19 11:16 浏览量: 5108

为更好地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会计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和我校相关招生要求,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于2023年开始招收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智能财务方向)周末班。

学校简介

兰州财经大学是国家布局在西部地区重要的商科院校,是黄河流域上游唯一一所具有本、硕、博人才培养能力的财经大学。学校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1958年,升格为甘肃财经学院,隶属甘肃省人民政府领导,实施本科教育;1981年,成立兰州商学院,先后隶属原国家商业部、国内贸易部领导;199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甘肃为主的管理体制;2003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2015年,更名为兰州财经大学;2018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9年,正式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

学院简介

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的前身是1981年成立的兰州商学院财务会计系,2000年在原兰州商学院会计学系、审计学系合并重组的基础上成立了会计学院,是西北五省区最早设立会计学本科教学的高校之一,2003年获得会计学硕士学位授予资格,2010年获得全日制会计硕士和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2014年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资格。学院下设4个系(会计系、财务管理系、审计系和资产评估系)、3个中心(甘肃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智能财务协同创新中心)、现代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MPAcc/Maud教育中心)、1个研究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研究院)。2019年会计学和财务管理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审计学被甘肃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会计学院现已形成了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个学历教育层次。其中,本科层次设置有面向全国招生的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资产评估4个本科专业。研究生层次有会计学(学术型)、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和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学院发展思路、使命和愿景

发展思路

凸显学科优势,打造专业特色,

创新培养机制,增强科研实力,

强化品牌效应,服务地方经济。

使命

育会计之德;

传会计之识;

授会计之道;

培养高素质应用型财会管理人才。

愿景

立足甘肃,服务西部,面向全国,

秉承“博修商道”理念,

建设成为西部地区一流

的财会管理人才培养基地。

项目简介

为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给财务人员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会计学院开设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智能财务方向)项目,该项目立足西部地区数字化转型升级和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融合信息科学与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税务等多门学科,致力于培养专业基础扎实,职业道德高尚,适应新技术变革,掌握智能财务方向的理论与技能,能运用前沿信息技术有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且具有国际视野和批判思维的有思想、有知识、有能力、有技术的新时代“四有”创新型、复合型、高层次财会管理人才。

项目特色

交叉性:充分融合会计、财务、审计、内控等专业课程与大数据分析等前沿信息技术。

管理型:培养具有扎实财务会计功底,深谙资本运作之道,兼备大数据分析之技的高层次复合型财会管理人才。

实践性:坚持以案例研讨为基础,现代信息技术为方法,财会审为核心的课程体系,注重学术性与实践性的有效结合,创新教学模式,注重实践应用。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智能财务方向)项目

学制:基础学制3年

授课方式:双休日授课

培养方向:智能财务方向

授予证书:会计硕士专业研究生学历证书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双证)

课程体系

管理经济学、高级管理学、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实务、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高级财务会计实务、财务报表分析、金融市场与金融工具、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案例研究与开发、公司治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财务共享理论与实务、大数据与财务决策、财务机器人与智能化、Python与文本分析、数据挖掘与深度学习、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其他报名条件和要求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具体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等信息详见《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编辑:颜回

(本文转载自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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