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23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哈尔滨工程大学关于做好 2023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和接收工作的通知》, 现开展 2023 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生、本科直接攻博研究生(直博生)‟复试和接收工作,特制定本接收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应具备的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身心健康。
(二) 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四)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七) 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学术潜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二、复试报名
拟报考我院的推免生,请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后登录研招网主页( http://yz.chsi.com.cn)注册、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9 月 28 日研招网报名系统开通后,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由于直博生名额有限,请报考直博生的推免生同时填报我院相关专业的硕士推免生志愿。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2 年 9 月 28 日 15 点前将材料提交至邮箱 jgjiaowuban@163.com
2.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材料用于资格审核,具体在“审查内容”中有说明。所有材料均需扫描到一个 pdf 中,pdf 文件按照“报考专业+姓名+考生身份证号”命名。根据资格审查材料, 填写《经济管理学院 2023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情况汇总表按照“报考专业+姓名+考生身份证号+情况汇总表”命名。
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院复查。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复试、拟录取、录取资格。
3.审查内容
(1)外校推免生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A.大学本科阶段所修课程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B. 国家外语考试成绩单或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C. 个人简历、身份证、学生证。
D. 各类获奖证书。
E. 大学期间获奖的证明或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
(2)本校推免生提供的申请材料:
本校推免生提供申请院系选拔时要求提供的材料。
4.缴费
( 1)报名费
推免生须登录研招网缴纳报名费。缴费标准 150 元/人。缴费时间:2022 年 9 月 28 日-10 月 19 日。
(2)复试费
推免生需通过哈尔滨工程大学缴费平台缴纳复试考试费。缴费平台网址: http://pay.hrbeu.edu.cn/payment。缴费标准 100 元/人。
校外人员通过本人身份证号码实名注册,我校本科生直接使用“学号”登录。
缴费时间:2022 年 9 月 28 日-9 月 29 日。
四、复试通知、时间及形式
1.复试通知
我校从研招网推免报名系统发出复试通知,接收到复试通知的推免生, 应于 24 小时内登录研招网接收复试通知, 按学院安排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
2022 年 9 月 29 日-9 月 30 日 复试(面试) ,各专业具体起止时间安排由复试小组秘书通知考生。
3.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统一使用“腾讯会议”为软件平台。复试秘书提前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介绍网络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推免生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后手持身份证,经复试秘书验证后方可进行复试。为保证公平公正和稳定网络环境, 采取“复试组专家集中”。
五、复试内容
1.审查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
2.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3.测试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推免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特别是考查推免生是否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本专业研究领域的发展潜力。直博生应加强对其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 、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材料的审核鉴定。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5.各专家复试小组可自行确定是否需要加试其它内容。
六、复试要求
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时间每个学生不少于 20 分钟。
七、其它说明
(一) 通过复试的推免生,学校通过研招网发放待录取通知,接到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应在 24 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待录取资格。
(二) 我院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前完成,此后将不再进行推免生的复试工作。
(三)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推免生不予录取或者取消入学资格:
1. 复试不合格者。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 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四) 拟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需要参加 2022 年 11 月份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环节。
(五)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及我校 2023 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和接收工作相关办法执行。
八、拟录取名单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布第一批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拟录取名单。
(本文转载自哈尔滨工程大学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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