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招生 |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商业/金融数据分析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我校经济与管理学院于2024年招收商业/金融数据分析工程管理硕士(MEM招生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
一、项目介绍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是学校办学规模最大的学院,也是学校综合实力领先、社会影响最大的学院之一。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术积淀深厚,专业优势突出,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四个A类一级学科,先后通过AMBA、EQUIS、AACSB三大商科教育国际认证。
学院自2019年开始开设工程管理硕士——商业/金融数据分析方向。商业/金融数据分析是在数据大爆炸及互联网大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新兴学科,旨在培养具备扎实的经济、管理基础知识,以商业问题为研究对象,以数据分析为手段,对商业系统进行建模、预测、决策和仿真,为企业和政府提高决策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的高级专门人才。该方向具有三大特点:侧重培养学生的“一切决策皆需数据”的商业分析意识;强调系统建模和优化以及实证分析能力的培养;重视算法软件工具的使用,增强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后可在管理咨询、物流、供应链、互联网、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等行业,从事商业/金融系统建模、分析、咨询与决策方面的工作。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40人。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情况可能调整。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本科毕业到入学前,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初试
(一)初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报考点,并按报考点的规定进行报名确认。具体报名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whu.edu.cn)。
网上报名时请在类别中选择“非全日制”、“定向”。
(二)初试考试
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英语(二)(满分值100分)。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确认时间:武汉大学报考点的网上确认预计为2023年10月30日-11月5日(准确时间以网上公告为准);其他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方式、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24日
考试地点: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求选择报考点。湖北省内考生请查询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
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及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gs.whu.edu.cn)相关通知。
五、复试
考生参加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武汉大学自主划定的分数线后,根据相应复试细则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将安排在2024年3月-4月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请见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
网址:http://ems.whu.edu.cn。
六、录取原则、拟录取方法和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1.录取原则及拟录取方法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初、复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择优录取。
2.录取前的其他要求
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还须通过体检、思想品德考核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预计2024年5月-6月进行)。
七、录取类别、学习地点及学制
1.录取类别
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所有进入复试考生均须在复试资格审核时向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提交单位盖章的定向委培函等证明材料。
2.学习地点与学习形式
学习地点为武汉大学,采取周末学习或节假日集中学习形式。
3.学制
3年。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九、学费标准
学费16.8万元/人,分3年缴纳。
特别说明:学费可能会因各种因素有所调整,以最终公布的学校2024年度收费目录清单为准。
十、有关情况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我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为MEM相关招生政策唯一解释机构。
4.本简章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本文转载自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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