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关于 2024年拟录取MPA研究生办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工作的公告

华东政法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2024-05-28 09:12 浏览量: 1797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已经公布,现就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本人通讯地址

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和推免生均需登陆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https://yz.ecupl.edu.cn/#/homeIndex,在【通讯地址上报】中对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寄邮编、邮寄手机号等信息进行确认,或进行更改。

该地址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请仔细核对、正确填写。

2.考生登陆系统后,请先下载政审表,待政审表线下办理完毕后,拍摄电子版(以图片格式)回传系统,再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确认一并提交。最迟提交日期2024年5月31日。(请认真填写,提交后就不可再修改了)。

二、办理思想政治复查情况调查函

1.在系统【通讯地址上报】中点击“下载政审表”按钮,下载《思想政治复查情况调查函》,交考生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工作单位准确快速办理。

2.思想政治复查情况的调查单位为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单位党组织,没有工作单位的,请到本人户口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村民委员会办理。办理完毕的政审表电子版回传系统的同时,将政审表纸质版按照EMS投递方式寄送至录取学院(中心)指定负责人。最迟提交日期2024年5月31日。

三、定向就业协议签订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需在录取前跟我校签订《华东政法大学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协议登录系统下载),定向就业协议应一式三份,均需加盖定向单位(甲方)公章、甲方单位代表和丙方(学生本人)签名。办理完毕后纸质版定向就业协议按照EMS投递方式寄送至录取学院(中心)指定负责人。最迟提交日期2024年5月31日。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政审表、定向就业协议的下载步骤如图所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建议政审表和定向就业协议一并邮寄,无法做到,可分开邮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录取学院+录取专业+姓名+材料内容(如MPA中心+公共管理硕士+姓名+政审表和定向协议)。

2.不按时、按规定寄送,造成的资料遗失、录取通知书延迟发放等后果,责任自负。中心对寄达材料审查合格后,将于7月由校研招办统一寄送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可在【录取通知书邮寄进度查询】中查看通知书邮寄状态及单号,以便及时掌握邮寄进度。

3. MPA教育中心邮寄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光复西路1433号华东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邮编:200042

负责人与联系方式:张老师 021-62071871

4. 定向就业协议表格填写参考: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华东政法MPA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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