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商学院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青岛大学商学院
2024-09-05 17:38 浏览量: 2092

青岛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权单位。为多渠道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我校2024年继续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积极报考。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国家有关学位申请规定。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2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二、专业目录

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招生计划等,详见下表。

招生

学院

招生学科

招生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全国统考科目

招生计划

商学院

工商管理

120201会计学

01会计理论与方法

02财务管理理论与方法

外语、

工商管理综合

30

工商管理

120202企业管理

01营销管理

02人力资源管理

03电子商务、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4服务管理

05企业管理咨询

06企业伦理

07企业战略管理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登录学信网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务必按要求上传标准的蓝底照片并完善个人信息,填写学位申请(注意:在“学位授予单位”一栏中选择“青岛大学”;在“学位类型”一栏中选择“学术型学位”;在“学科门类”一栏中选择“管理学”;在“学科名称”一栏中选择“工商管理学”;在“是否按一级学科申请”一栏中选择“否”;在“专业名称”一栏中选择“企业管理”或“会计学”专业)

(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的申请者须按时参加现场确认,请主动与商学院负责老师联系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按照统一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商学院网站具体通知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须申请人亲自到我校指定认证地点办理,现场确认个人信息,否则申请无效。资格审核通过后,必须现场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以备参加外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使用。

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为2份):

1.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3证)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字,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2.学位证明和学历证明。

申请人必须同时出具学位证明和学历证明。

学士学位证明获取方式有4种,可任选其一:1.登录学信网-在线验证栏目(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进行学位认证,提供书面认证报告。2.从个人档案中复印授予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档案所在部门公章。3.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开具学士学位证明并加盖该部门公章。4.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后由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馆盖章。

本科学历证明请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rz)进行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申请人因毕业时间较早等原因未能在学信网查询到学历证明,可参照学位证明后3种获取方式办理学历证明。

持军队院校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3.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的《青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3份(见附件)。

4.与同等学力信息平台上传电子照片的同底版一寸、二寸彩照各1版(一寸5张、二寸3张交申请学院),供制作学位证书使用。

四、收费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依据省物价、财政、教育部门以及学校的审批备案学费标准执行,为2.4万元/人(课程学习阶段交1.6万元,学位申请阶段交0.8万元)。具体交费安排以商学院通知为准。未按时交纳学费者,视为放弃注册资格,其全国统一水平考试成绩不予认定。

五、培养管理

(一)修业年限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修业年限为3-8年,包括课程学习阶段和学位申请阶段。学员必须在8年内完成学业并申请到硕士学位,如在学籍有效期内未能申请到学位,学员可提出申请继续攻读以申请学位,但需重新注册学籍,学费标准按照学籍注册新学年标准执行,学籍注册当年不能申请学位,在新学籍有效期内需重新参加国家统考(包括之前已通过统考学员),已完成开题和中筛的学员须重新进行开题和中筛。

(二)课程阶段学习要求

学生报到注册,在学籍有效期内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课程学习并通过学院组织的所有课程的水平认定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学生在课程学习阶段内须同时按照国家要求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

(三)学位论文阶段学习要求

学校研究生院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组织开展学位论文阶段注册,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且全国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可申请注册,进入学位论文阶段。

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师生双选确定导师,完成开题和学位论文,在通过全部考试后1年内提交学位论文,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生还需在答辩前以第一作者且青岛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正式刊物上发表与本人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学员可按程序申请相应硕士学位。

六、其他

1.申请人提交的各类证件或其他材料均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2.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最新政策和学校规定为准。

七、联系方式

青岛大学商学院EE中心办公电话:0532-85951859

胡老师18661725107

吴老师13255553939

附件:青岛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生登记表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青岛大学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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