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起网上确认 | 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代码3111)MPA网上确认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MPA
2024-10-30 15:36 浏览量: 1513

特别提醒

1.本公告仅适用于报考华东师范大学或西藏自治区招生单位,且符合华东师范大学(3111)报考点(以下简称“本报考点”)网上报名受理范围并已完成网上报名(含网上支付报考费,以下同)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统一考试考生(以下简称“考生”);其他考生请自行查阅相应报考点公告。

各省市的确认时间和具体要求请查看以下二维码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变化,以省招办和报考点通知为准。

2.若上级部门发布或作出新的工作要求,本报考点将遵照执行。

01.受理范围

请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对照《华东师范大学(3111)报考点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要求,再次确认是否符合本报考点要求。本报考点仅受理下列考生的网上确认工作:

1.户籍所在地为上海的考生

以户籍所在地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本阶段需提供上海户籍相关证明材料。

2.工作所在地为上海的考生

以工作所在地选择本报考点的考生,本阶段需提供本人2024年度连续6个月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缴证明,且缴费状态须为:已缴费、视同缴费、已补缴、扣费在途。(不限制到某个区间{1-6,2-7,3-8,4-9,5-10皆可})。

根据前期网上报名公告,所有符合本报考点网上报名受理范围,且已选择本报考点并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网上确认。未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无法参加网上确认。

02.网上确认入口

桌面端

https://yz.chsi.com.cn/wsqr/stu/

移动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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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请在系统开放时间访问系统。系统开放前,会显示401 Unauthorized(操作未授权)

操作示例

03.网上确认流程与时间

首次上传材料

1、首次上传材料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周三)15:00 — 11月4日(周一)12:00,逾期不再受理。

2、考生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平台,按照系统提示要求完成“阅读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确认网报信息、上传准考证照片、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上传报考点补充材料(根据提示)、上传身份证照片(根据系统提示)”等步骤。

强烈建议考生在10月底前完成首次上传,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无充足时间准备、提交复审材料。

接收审核结果

考生提交审核后状态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一般36小时内,将收到即时信息(短信/微信)或站内信显示审核结果(“审核通过”或“审核不通过”)。请密切关注即时信息通知,并及时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提交复审材料

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按照系统提示要求,于2024年11月4日16:00前提交复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网上确认将审核不通过,将不能参加初试。

04.网上确认材料

准考证照片

请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该证件照将用作准考证,录取后校园卡、研究生证等证件制作及录取后研究生学籍注册等工作,请务必认真对待,按照要求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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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脸部无遮挡,头发不得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美瞳拍照,嘴巴自然闭合。

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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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照片

因身份证核验未通过等情形,系统提示要求上传的,则必须上传。若无提示,则不需要上传。

注意:须上传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的人像面和国徽面两张照片;照片要求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示例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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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点补充材料

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详见附件)。若无提示,则不需要上传。

(1)学籍学历材料

仅限网上报名时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无需提交。

考生身份

上传材料

备注

往届生

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请勿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有疑问、出现提示的考生上传,其他考生无需上传。

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人员

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例如含有曾用名的户口薄页等)以及对应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读研究生

所在培养单位校级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格式不限,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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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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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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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示)

(2)户籍社保材料

居民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1的考生,无需上传。

考生身份

上传材料

上海户籍往届生

本市户口簿或个人户口卡(首页+本人页,两者缺一不可);

或由本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

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上海市《户籍事项证明》电子版(可通过“随申办”应用办理,签发日期在2024年10月1日之后)。

非上海户籍且在沪工作的往届毕业生

2024年连续6个月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成功缴纳证明,须加盖有公章。(本考点可接受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视同缴费、已补缴、扣费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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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或个人户口卡、户籍证明(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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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图示)

注意: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通过各区县就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打印或通过“随申办”应用 或小程序等渠道获取(仅供参考,如有疑问可咨询 12345 市民服务热线);

2.本考点可接受的缴费状态为:已缴费、视同缴费、已补缴、扣费在途。

05.重要提醒

1.凡因逾期,或因不符合报名报考条件、要求,或因误填、漏填信息,或因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件、材料(另见下第5点),以及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含补充材料、审核不通过复审材料)等原因而造成无法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审核不通过、不能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因往年招生考试作弊、处理结果为不允许今年报考的考生请勿进行网上确认,相应报名或确认将作无效处理。

2.考生应务必按照本公告要求上传材料,切勿用其他材料替代。因特殊原因(身份证遗失、正在办理学历认证报告等)导致网上确认期间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须在对应的材料上传页面提交证明材料(身份证挂失回执,办理学历认证的受理回执或网页截图等),并在证明上写明具体原因、加注“本人承诺信息属实,若弄虚作假,后果自负”并亲笔签名。

3.网上确认审核结果与中国研招网网上报名信息未实现实时同步,审核结果以网上确认平台为准。网上确认期间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yjszs@admin.ecnu.edu.cn,注明报名号、姓名、问题描述及截图。

4.报名费发票为电子票据,考生可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相关流程。

5.特别提醒考生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初试和复试过程中强化树立诚信意识,遵章守纪、诚信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请考生随时关注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ecn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华东师范大学MPA”的最新公告。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华东师范大学MPA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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