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中国民航大学
2025-03-31 11:31 浏览量: 4643
 智能总结

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国家、学校下达计划及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等原则,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明确复试基本条件,包括分数线、人数比例、资格审查、缴费等要求,不进行破格复试。政策照顾按规定执行。复试分线上线下,3月下旬启动,4月8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录取,内容含专业综合测试等环节,同等学力需加试。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明确录取标准和不予录取情况,拟录取考生需提交政审表,入学后复查、体检。学院将公示复试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关联问题: 复试有哪些具体考察环节?录取总成绩如何计算?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有哪些?

2025年经济与管理学院

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全力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为积极稳妥做好我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市教育两委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各硕士研究生专业(方向)招生人数

*注: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学校下达计划及实际招生情况确定。

二、复试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全面推进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稳步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天津市、中国民航大学等相关文件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统一标准,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复试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各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

(二)复试联系人

四、复试基本条件要求

1.复试分数线划定

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和单科成绩)达到一区(A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参加我院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具体如下表所示: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分降10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3.复试人数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计划的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方向)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4.考生资格审查

凡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提交各项证明材料。

登录网址:

https://yjszs.cauc.edu.cn/

复试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时间:请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于2日内提交相关资料,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后续复试环节。

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须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系统下载,手写签名);

(4)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在读研究生:须提供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注销原学籍证明

5)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须提供自考生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

6)尚未取得毕业证(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的网络教育本科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7)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或本科结业《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籍)验证报告;

(5)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通过8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共课)考试成绩单(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和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或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在个人档案中留存,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视为有效)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7)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定向协议书。

5.复试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

缴费标准: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

缴费方式:

(1)网络远程复试缴费:考生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缴纳复试费。

(2)线下复试考生缴费:复试现场缴纳。

6.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

五、政策照顾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学院将按照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及有关部门的审核结果执行。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六、复试安排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别采用线上复试(国际商务025400、工商管理学120200、公共管理125200),以及线下复试(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方式,线上复试平台选用由学信网(官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提前三天向学院提出申请。如遇学校网络、电力出现问题阻断复试进行,将另择时间安排此批复试;如学生网络出现问题,待其改善网络后同下一批考生一起复试。

复试现场应急电话:

022-24092269

18622623849

2.复试时间

我院拟于3月下旬启动复试工作,4月8日前完成全部第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复试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网址https://www.cauc.edu.cn/jgxy/(下同),请考生及时关注。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个环节。复试成绩总分300分,具体复试内容结构及分值结构见如下。

各学科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时间可由考核专家组根据面试情况适当调整,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专业综合测试

专业综合测试根据专业不同分别采取线上、线下复试,学院将自行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其中各专业(方向)具体复试科目及考试范围如下:

(2)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学院各专业将组织对复试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进行测试,测试时将及时更换试题,考试题目随机确定。

(3)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学院复试专家组组织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试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专业课面试试题事先命制若干套,测试时随机抽取。

综合素质面试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的掌握情况,包括思想政治状况、科研能力、水平和科研成果、实践能力、团队协作等。

(4)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国际商务(025400)、工商管理学(120200)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考核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试题由学院负责命制,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试各科目的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成绩,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每科考试时间请查看各专业的具体复试通知。依据学科差异,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分别如下:

国际商务(025400)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

1)加试科目:国际经济学、金融经济学

①《国际经济学》,主编:李坤望、张兵,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2月出版

②《金融经济学教程(第三版)》,主编:陈伟忠、陆珩瑱,中国金融出版社,2021年11月出版

工商管理学(120200)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

1)加试科目:宏观经济学、管理统计学

①宏观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编写组,《西方经济学下册》(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②管理统计学:宋光辉,《管理统计学》(第四版),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7

工商管理(125100)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

1)加试科目:管理学、企业战略管理

①《管理学》(马工程教材),主编:陈传明,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出版

②《企业战略管理》(第四版),主编:杨锡怀、王江,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出版

公共管理(125200)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

1)加试科目:管理学、公共财政概论

①《管理学》(马工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1月出版

②《组织行为学》(参考教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组织行为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会计(125300)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如下:

1)加试科目:会计学基础、财务管理

①《基础会计》(原初级会计学)(第12版·立体化数字教材版),主编:秦玉熙、袁蓉丽、朱小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5月出版

②《财务管理学》(第10版·立体化数字教材版),主编:王化成、刘俊彦、廖冠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6月出版

4.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经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七、录取管理

1.总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按照百分制进行折算,满分100分。复试成绩折算后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国际商务(025400)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

(2)报考工商管理学(120200)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3)×50%。

(3)报考工商管理(125100)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

(4)报考公共管理(125200)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

(5)报考会计(125300)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3)×50%

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录取标准及原则

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复试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排序。

3.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3)复试成绩(折算百分制)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6)未经我校(或相关学院)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7)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我院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考生均为定向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不予录取。

(8)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9)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日前(以学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

(10)其他不符合录取规定的情况。

4.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见附件),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5.入学复查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已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学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八、信息公开

我院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九、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对本培养单位复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推免资格、复试组织、调剂、录取等方面的监管,巡查复试录取现场。举报方式: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纪检委员

电话:022-24092464

电子邮箱:yxia@cauc.edu.cn

监督小组组长:夏衍

监督小组成员:马春芳丁勇

十、方案执行与说明

本方案自2025年3月起实行,其中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方案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民航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5日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中航大MBA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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