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招生 | 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5年金融MBA项目招生简章

华南理工大学FMBA
2024-10-25 14:24 浏览量: 2384

华南理工大学地处广州,是直属教育部的全国重点大学,2017年入选“双一流”建设A类高校名单。学校办学源远流长,最早可溯源至1918年成立的广东省立第一甲种工业学校;1995年进入“211工程”行列;2001年进入“985工程”行列;2020年在“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排名第151-200位。

经济与金融学院位于大学城校区,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硕士点、金融MBA、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完整学科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学院设有经济学系、金融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和数量经济学系。师资力量雄厚,现有61位专任教师,包括20位教授,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国内贸易部(现商务部)“有突出贡献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等专家。2024年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与商学新晋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

经济与金融学院在职金融MBA项目,致力于培养有情怀的金融引领者。项目在具有深度和广度的金融知识课程的基础上,引入全球政治、宏观经济、管理学与科学前沿课程;在金融理论课程的基础上,全方位探讨最新金融实践和热点问题;商业伦理将贯穿所有课程,强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

本项目的报考信息

报考单位:10561(华南理工大学)

报考院系所名称:205(经济与金融学院)

报考专业: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

研究方向:20(金融MBA在职班)

学习方式:2(非全日制)

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录取类别:定向就业类别

招生计划:130人(招生计划可根据最终下达计划数与生源情况适当微调,详见《华南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规定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

(2)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学信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根据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执行。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前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四、初试

(一)初试科目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二)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与地点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初试成绩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考生自行在网上查询、打印本人初试成绩单(我校不再另寄发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

作为教育部授权自主划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高校,我校将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总体情况,按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分数线)。经济与金融学院根据报考本单位考生的实际情况,在不低于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招生专业的成绩要求(院(系)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总分与单科须同时满足要求者方可参加复试。

学校将于2025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要求。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书》。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一)各招生院(系)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一定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能力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复试录取细则。政治理论考试采用短文形式,考生根据题目撰写一篇短文,题目和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通知。

(三)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https://www.chsi.com.cn/),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

(四)不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我校根据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户口、人事关系、档案等皆不得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初试成绩达到金融MBA复试分数要求,可参加金融MBA复试。根据招生计划按“入学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确定拟录取资格,

*入学总成绩=MBA全国联考成绩×50%+复试成绩×50%×3(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八、学费、学制

【学费】26.8万元,分三年缴纳(9,9,8.8)

【学制】三年

【授课方式】在职学习,周末授课为主

九、咨询及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经济与金融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招生相关信息。

(一)信息咨询:

联系电话:020-81182373

联系人:林老师

邮箱地址:fmba@scut.edu.cn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本简章由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华南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等文件为准。对招生工作存在疑义者应在招生年度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二)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如有异议,考生可向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也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出。

联系电话:020-87113401

信访电话:020-8711340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20-87110195(学校纪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adyzb@scut.edu.cn

官方网址:https://yz.scut.edu.cn/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收藏
订阅

备考交流

免费领取价值5000元MBA备考学习包(含近8年真题) 购买管理类联考MBA/MPAcc/MEM/MPA大纲配套新教材

扫码关注我们

  • 获取报考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