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MPA拟录取考生后续录取工作通知

东华大学人文学院
2017-04-20 00:00 浏览量: 2909

各位MPA拟录取考生:

恭喜你们通过MPA复试,被东华大学拟录取!

以下为拟录取后续工作暂定安排,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更新。

一.时间安排

413日起:考生可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询复试成绩与拟录取情况。

4月14日-4月26日:复试通过考生按照要求进行政审。政审表到达并通过政审、体检合格、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拟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备案。

4月下旬:考生登录“东华大学研招网学生平台——硕士考生查询系统”查询政审通过情况。

6月:定向培养考生将培养合同寄达学院,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核准后,学校寄发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二.政审

所有拟录取考生请点此下载东华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rar,如实填写政审表的个人信息,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填写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思政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并于426日前将政审表寄达东华大学人文学院MPA办公室。

邮寄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中心大楼380室人文学院MPA教育中心

戴老师(收)邮编:200051联系方式:15221718835(021)62373987

三.培养协议

定向考生请点此下载东华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新.doc,一式三份填写盖章。同时下载定向就业协议承诺书.doc签字后,一并于5月31日之前寄到MPA教育中心。定向就业协议书填写样本新.doc

四.注意事项

我校收到政审表且政审合格,考生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尚未提交体检表的考生请于4月30日前将体检表寄至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882号东华大学中心大楼380。

东华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74月20日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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