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东华大学人文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东华大学人文学院
2021-04-30 08:00 浏览量: 3001

关于召开东华大学人文学院

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健全东华大学校院两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以及《东华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我院学生会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向各人文学院各级学生组织下发关于召开东华大学人文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经过院党委和校学生会批准,现将第六次学代会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大会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本次大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印发的通知》、《上海市学生联合会关于健全上海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若干规定》、《上海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健全东华大学两级学代会制度若干规定》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构建“一心双环”的团学组织格局,密切联系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深化人文学院学生会改革,使学生会更好地服务于学生的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

02.

大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22日下午13:30

地点:第四教学楼203教室

03.

大会主要议程

1、提请大会:

1) 审议通过学代会筹备工作报告(草案)2) 审议通过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3) 审议通过大会秘书长、各代表团团长、记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

4) 审议通过第一次正式会议、第二次正式会议议程(草案)

2、人文学院党委副书记资雪琴致辞

3、听取和审议东华大学人文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4、校团委领导讲话

5、竞选人文学院新一届学委会

6、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7、选举产生参加东华大学第三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8、公布新一届学委会名单、学生会主席团、参加校学代会代表名单

04.

代表条件、代表名额及

产生办法以及代表基本情况

1、学生代表条件

学生代表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东华大学人文学院本科生;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3)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

(5)无违纪处分记录。

2、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1)代表候选人应在广泛征求辅导员、班级等意见的前提下,分年级民主选举,按不低于代表团分配代表名额 120%的人数确定;

(2)代表候选人的选举由各班级组织,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3)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应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4)代表候选人报辅导员审查同意后,填写好《东华大学人文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申请表》,上报到大会筹备委员会资格审查组;

(5)此次学代会学生代表接受自荐。

最终由人文学院本科生对代表候选人进行民主投票,确定最终学生代表。

3、代表团构成的基本情况

本科生以年级为单位组成4个代表团,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团长1人,负责本团的工作。4个代表团推荐产生秘书长1名,指导各代表团的工作。

05.

申报时间及要求

即日起至5月10日,各班级选举代表作为候选人,在公示名单后上报院会秘书处,有意自荐报名者请于本页面下方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报名表(提取码:edjt),电子版报名表上传至邮箱:dhurwxsh@163.com。

联系人:

方媛媛老师 021-62371059

金滢 15000350644

人文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

筹备委员会

2021年4月29日

编辑:刘蕊

(本文转载自DHU人文青年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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