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观时讯 | 斯蒂芬·奥斯本:公共服务改革的演进轨迹与公共服务生态系统中的价值创造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2022-11-29 15:28 浏览量: 4602

2022年11月15日、24日晚,受海外名家讲学计划支持,英国爱丁堡大学商学院国际公共管理首席教授——斯蒂芬·奥斯本(Stephen Osborne)受邀举行了两次在线专题讲座,讲座由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长聘教授、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公共治理研究所研究员和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杨立华主持,政府管理学院助理教授和公共治理研究所研究员杨文辉和张洪谋分别担任点评人,共吸引了校内外师生260余人参与,产生了广泛影响。

斯蒂芬·奥斯本教授现任英国爱丁堡大学商学院卓越服务中心主任、爱丁堡未来研究所研究员。他是当前国际公共管理领域最著名的三大期刊之一——Public Management Review (PMR)的创刊及现任主编,同时是公共管理领域的国际著名学会——国际公共管理研究会(IRSPM)的创会会长。他先后提出了“新公共治理(NPG)”和“公共服务的逻辑(PSL)”两个理论体系,在国际范围内产生了较广泛的影响力,尤其在公共服务研究领域被认为是当今世界的引领性学者之一。

斯蒂芬·奥斯本教授本次系列讲座由北京大学国际合作部、政府管理学院、国家治理研究院和公共治理研究所联合举办。讲座围绕公共服务和公共价值主题展开,分为两场:第一场讲座聚焦探讨国际范围内公共服务改革及其研究的演进轨迹,并探讨公共服务逻辑的深层理论问题;第二场聚焦探讨公共服务生态系统中的价值创造与共创。

第一场讲座

斯蒂芬·奥斯本教授的第一场讲座题为“从公共行政到公共服务逻辑:公共服务改革的演进轨迹(From Public Administration to Public Service Logic: Evolving Trajectories of Public Service Reform)”。斯蒂芬·奥斯本教授首先围绕“改革公共服务”和“公共服务逻辑”展开,并从西方(欧洲)的角度谈论这些问题如何与中国经验产生共鸣。之后,斯蒂芬·奥斯本教授介绍了传统的公共行政(PA),认为其特点是政治-行政二分,强调“科层制”和“官僚制”的问责作用,缺乏对用户或公民的关注,同时缺乏对公共服务的经济基础与可持续性的关注。在传统的公共行政之后,公共服务改革经历了一系列范式演进,斯蒂芬·奥斯本教授将其总结为:新公共行政(New Public Administration,NPA)、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 NPM)、公共价值(Public Value,PV)、新公共治理(New Public Governance,NPG)、新公共服务(New Public Service,NPS)。

斯蒂芬·奥斯本教授谈到,最新的新公共服务范式发源于美国,由登哈特(Denhardt)夫妇提出。新公共服务范式关注公民精神而非官僚制度,强调政府应该服务公民,扮演的角色是服务而非掌舵,即跟随而不是领导(following not leading)。不过,斯蒂芬·奥斯本教授也提到新公共服务范式并不贴切现实,在实践中公共管理者仍然具有强大的力量。斯蒂芬·奥斯本教授认为当前公共服务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共服务过分强调产品主导的逻辑、公共服务供给的系统具有封闭性、公共服务使用者处于外围角色、权力失衡与结构不平等问题普遍存在。为此,斯蒂芬·奥斯本教授强调公共服务应当回到一些基本理念中。这些理念包括:公共服务是服务而不是产品;公共服务的目的是为使用者增加价值;公共服务的用户不是被动的接受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用户是在自己的生活中共同生产公共服务、共同创造价值;价值既可以被破坏也可以被创造;价值创造发生在动态的公共服务生态系统中而非二元关系中。

主旨演讲过后,杨文辉助理教授对斯蒂芬·奥斯本教授的讲座进行了总结和点评。他指出,斯蒂芬·奥斯本教授阐释的新公共服务范式中,特别强调个人价值创造与公民精神的作用。公共服务是一项根植于实践的研究,在不同的政策领域如社会政策、公共安全政策可能遵循不同的公共服务逻辑。在不同的制度情境中,比如中国和西方情境下可能表现出差异的公共服务逻辑。因而,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在中国社会,民众如何参与价值创造;以及公共服务的逻辑在不同层级政府中的差异等。将公共服务逻辑、价值创造等理论融入中国实践,可衍生出一系列值得探讨的新问题。

讲座的最后,参会老师与学生就公共服务的价值创造、价值创造与公共价值创造的区分、价值创造何以成为独立的研究范式、公共服务范式中的激励模式等问题与斯蒂芬·奥斯本教授展开了深入讨论。

第二场讲座

斯蒂芬·奥斯本教授的第二场讲座题为“公共服务生态系统中的价值创造:一个公共服务交付的新框架(Value creation in the public service ecosystem: a new framework for public service delivery)”。斯蒂芬·奥斯本教授从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生态系统(Public Services Ecosystem,PSE)和公共服务逻辑(PSL)视角下的公共服务价值创造三个方面展开主旨演讲。

首先,斯蒂芬·奥斯本教授从公共政策与价值的关系谈起,他认为公共政策表达的是一种服务承诺或创造价值的愿望。与此同时,公共政策体现着某种社会价值观,是公共服务的基础。从这个角度来看,公共政策本身并不存在内蕴的“价值”,而只是价值创造的一种“承诺”。因此,他指出公共服务承担着价值创造的任务,人们应该在该任务过程中理解公共政策并进行政策设计。

其次,斯蒂芬·奥斯本教授借鉴由英国植物学家Tansley于1935年提出的生态系统概念,提出了公共服务的生态系统分析框架,用以理解公共服务供给中的价值创造和共创。该框架由四个层面的子系统构成,其中宏观层关注社会价值观、规则和规范;中观层关注组织行动、网络和过程以及组织和组织规范;微观层关注个体行动者(即服务使用者、雇员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次微观层则关注个人和职业价值观或信念。以上四者共同作用于公共服务共同生产和价值创造。

最后,围绕公共服务中的价值创造,斯蒂芬·奥斯本教授从价值类型、价值要素等方面展开探讨。他首先指出,公共服务创造的价值,既可以是个人价值,也可以是社会价值,而且二者并不总是一致的,可能会发生冲突。继而,他指出过去西方公共服务改革往往只关注与经济相关的交换价值(value-in-exchange)以及与效率相关的公共服务绩效,而忽略了“价值增量”。因此,他主张公共服务组织不仅要关注公共服务的经济价值,还要关注“增值”价值。据此,他提出聚焦“增值”价值的公共服务逻辑(PSL)框架,在交换价值的基础上,将“增值”价值划分为生产价值(value-in-production)、使用价值(value-in-use)和情景价值(value-in-context)三种类型。进一步地,斯蒂芬·奥斯本教授概括了价值的五个要素:服务体验和短期满意度(个人幸福感)、服务结果(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终身影响(人生体验)、能力建设、社会和社区价值。其中,满意度是指公民对公共服务的短期体验和满意度,二者都会影响个人的幸福感。服务结果是指对公共服务对服务使用者产生的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人生体验是指公共服务对服务使用者终身体验的影响。能力建设是指公共服务对公民/社区具有能力塑造的作用,公民可以在与公共服务的互动过程中提高解决未来自身需求的能力。社会和社区价值要素是指公共服务为社区和社会以及个人创造的更广泛的价值。在探讨了价值的不同维度和包含的不同要素后,斯蒂芬·奥斯本教授将价值的类型和要素关联起来,提出了一个评估公共服务价值的新框架。主旨演讲的末尾,斯蒂芬·奥斯本教授还提到了公共服务不仅仅可以进行价值和共创,也可以反过来进行价值破坏和共同破坏,并从新的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生态系统、公共服务中权力关系、公共服务组织文化的变迁、公共服务的经济可持续性、人工智能(AI)和机器人技术的影响以及公共服务人员、公共服务用户和公民的教育等方面展望了未来研究的方向。

主旨演讲结束后,参会师生就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冲突及其解决、公共服务共同设计、公共服务逻辑理论框架的内涵、价值创造与破坏、公共价值的生态系统分析框架等问题与斯蒂芬·奥斯本教授展开了精彩的讨论和交流。

之后,张洪谋助理教授又从五个方面对斯蒂芬·奥斯本教授的讲座进行了评议。首先,根据讲座中提到的公共服务塑造公民的观点,他指出,基于这一观点可以推论出公共服务实际上也在通过价值传递进行自我生产(self-production)。具体来说,公共服务所产生的价值可以在公民使用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以及在公民之间的互动过程中,进行传递、增值和创造。而这些价值会通过塑造公民,潜移默化地进入到这些公民以后参与的公共服务设计中。这样,公共服务就通过价值塑造与传递,完成了自我生产的过程。第二,张洪谋结合他博士论文写作的经历,探讨了共同生产的概念在公共服务和私人服务中(特别是共享经济这种同样强调价值共创、共同生产与共同消费)的私人服务中的相似性与区别。特别地,他提到相比于私人服务擅长通过市场手段(例如私人服务通过广告暗示其服务与某种生活方式之间的联系)进行服务价值的塑造与传递,而公共服务则较少使用这些手段进行价值推广,因此在对用户价值塑造方面往往较私人服务缺乏竞争力。他使用作为一种公共服务的公共交通,与作为私人服务的私家车作为这一观点的有效例证。第三,他将公共服务的价值要素理论和马克思的价值理论相关联,并指出二者对于使用价值(value-in-use)和交换价值(value-in-exchange)的划分上具有一定共通性。第四,在谈论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冲突时,张洪谋助理教授认为除在个别极端情况下,个体层面和社会层面的价值冲突调和不能简单地用“是非对错”的观点来看待。社会价值的形成本身就是个体价值之间建立共识的过程。这一方面可以视为一个在不同的价值维度上进行“trade-off(权衡)”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需要基于协商、讨论等方式形成集体决策的过程;最后,张洪谋助理教授提出,可以用数学中的“递归”的思维来理解公共价值的创造过程。具体言之,即社会过程创造社会价值,社会价值又反作用于社会过程,价值的创造是二者相互塑造的结果。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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