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导师互选通知

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6-11-02 00:00 浏览量: 2901

2016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通知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做好2016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选范围

参加互选的导师应具有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参加互选的硕士生必须是当年取得入学资格并注册学籍的研究生,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

二、互选程序

师生互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1.由硕士生填写《山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每名学生可自愿初选1-2名指导教师。

2.导师根据硕士生情况并结合硕士生本人的志愿选择指导硕士生,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师生互选生效。导师有权优先选择第一志愿的学生。

3.师生互选中首轮落选的硕士生,由MPA教育中心负责与硕士生协调选定导师,师生双方均应在《申请表》上签字后生效。

三、时间安排

截止2016118日,完成师生互选工作。

四、几点要求

1.学生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表》。

2.及时到2016QQ文件中查阅MPA导师信息”。

3.个人填写完毕,发至山师班班长郭修欣同学的QQ邮箱QQ963743390

附件:

师生互选申请表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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