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2015年MPA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预通知

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5-04-02 00:00 浏览量: 2703

一、资格的审查

进行资格审查时须审查以下材料并需提交相应的复印件两份(政治审查表留存一份原件),审查内容: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①准考证原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其本科毕业证书应在201291日前颁发。);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必须持有:①已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证书原件(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091日前颁发;报考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391日前颁发);②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5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需提供有效成绩证明);③其它同(1)。

2)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20136月以后取得)少数民族考生还需提供HSKMHK等级证书。

3)政治审查表:附件1。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还必须另交身份证复印件。

二、复试安排(时间初步定在410—12日)

1、复试内容:笔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及基础知识测试;面试。

政治理论课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课笔试(管理学、行政管理学基础知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复试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进入复试,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或复试时代考、舞弊者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2、由学校组织考试,单人单桌。政治理论考试及专业课笔试均为闭卷。考试过程中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不得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抢夺、偷取他人试卷、答案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使用通讯工具,否则一律按照作弊进行处理。

面试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相关的书籍、资料,不得携带饮料、食物。

3、复试成绩由专业课复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水平测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15分钟。

4、复试不合格的,即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或者同等学力以及跨一级学科报考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则规定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5、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复试考生需提供近两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原件,不能进行透视检查的需提供医生证明。体检项目参考附件2

五、委托培养协议

附件3委托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复试时交上,单位公章、签名等不得空缺。

未尽事宜将在本网站发布,请考生们保持关注。

附件:

附件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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