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5-01-05 00:00 浏览量: 3001

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1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人数: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MPA(双证)。根据所有课程总成绩排名,前20%的同学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资格,请自行到附件中下载《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和《山东省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填写好后先向山东师范大学MPA教育中心致电申请(电话:0531-86180572,联系人:许鹏),之后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dnumpa@126.com;截止日期:201516日中午12点。名单公示如下:

排名

学号

姓名

总成绩

1

2013311044

尚杨阳

1244

2

2013311002

王文静

1242

3

2013311015

李婉莹

1228

4

2013311024

张斌

1228

5

2013311027

王文文

1221

6

2013311008

李瑶

1218

7

2013311026

于蕾

1217

8

2013311031

李姗姗

1216

9

2013311003

黎明

1212

10

2013311029

刘小青

1212

11

2013311034

郭玲

1212

12

2013311018

赵阳

1210

13

2013311035

史斐斐

1210

14

2013311005

陈丽丽

1208

15

2013311006

向霜

1206

注:详细成绩单请到附件中下载查看。

二、评选程序:MPA中心成立评选工作组;个人提出申请;导师介绍申请人学习及工作情况;导师与工作组投票最终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之后在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上由工作组通过相同程序评选出省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审表填写说明:

1、申请人必须同时填写《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和《山东省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2、填写表格要用“第三人称”,如“该生……………”;

3、表格的格式严格按照原来格式填写,不能改动;

4、如果表格采用打印填写,字体一律用“仿宋GB_2312”,“小四号”;

5、“综合测评成绩及名次”和“日常行为表现量化考核成绩及名次”一栏分别留空不填。

6何时何地受何种奖励一栏填写格式参考如下:

1)×年×月,获校级优秀研究生称号;

2)×年×月,获省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

3)×年×月,获校级一等研究生奖学金。

附件1: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表

附件2:山东省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3:详细成绩公示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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