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个人要求调整答辩顺序的说明

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2-06-05 00:00 浏览量: 2776
由于答辩涉及事务较多,中心不再就调整答辩顺序的要求进行答复,请有意调整个人答辩顺序的同学按照已公布的信息提前或在答辩现场直接与希望调到其答辩位置的同学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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