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春季答辩通知

山东师范大学商学院
2012-03-05 00:00 浏览量: 2518

09级在职MPA上半年答辩通知

1.务必于3月19日前完成论文,并通过导师审阅。并于同日将论文电子稿以附件形式发至sdnumpa@163.com。邮件主题为自己姓名,附件命名方式“公管_学号_作者.doc”。注意:不得使用word2007格式的电子稿,论文要删除致谢部分。

2.网上提交答辩申请,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出生日期,8位数。预答辩实践填写5月18日。

3.3月12日前提交社会调查报告至MPA中心516室

4.填写培养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打印、手写签名。(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需个人、导师签名处务必签完后再送交MPA中心。)

5.学费未交者,务必在3月19日前去财务处补齐所欠学费(已经交过部分学费的同学勿忘携带收据或发票)

6.以上日期均为截止日期,过期不再接收任何论文、材料。

7.其它事宜会陆续网上通知,请随时关注。

10级全日制MPA上半年答辩通知

1.务必于3月19日前完成论文,并通过导师审阅。并于同日将论文电子稿以附件形式发至sdnumpa@163.com。邮件主题为自己姓名,附件命名方式“公管_学号_作者.doc”。注意:不得使用word2007格式的电子稿,论文要删除致谢部分。

2.网上提交答辩申请,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出生日期,8位数。预答辩实践填写5月18日。

3.3月12日前提实习报告至MPA中心516室

4.填写培养登记表,一式两份。打印、手写签名。表格下载地址为研究生学院下载专区,链接为http://www.yjs.sdnu.edu.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15。其中成绩表、答辩申请书、个人培养计划由学生本人网上系统内打印。其余表格填写完毕,双面打印,侧面装订。

5.学费未交者,务必在3月19日前去财务处补齐所欠学费(已经交过部分学费的同学勿忘携带收据或发票)

6.以上日期均为截止日期,过期不再接收任何论文、材料。

7.其它事宜会陆续网上通知,请随时关注。下载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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