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高师学生领取学位证及档案的通知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009-06-26 00:00 浏览量: 3022

凡通过2009年上半年(6月6、7日)论文答辩的MPA、高师学生请在7月1—1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MPA教育中心凭研究生证或身份证领取学位证书和档案。委托他人代领的必须出示委托书(附件为委托书样本)、双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由代领人签领。如不能在上述时间来,请在下学期9月14日后上班时间到MPA教育中心领取。

发布时间:2009-06-2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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