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下半年MPA、高校教师论文答辩分组情况表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008-12-03 00:00 浏览量: 2541

一、答辩时间MPA学生:2008年12月5日下午,6、7日全天;高师学生:2008年12月8日上午。二、答辩分组安排★地点注释:“中三楼”――中大西北区501号,原社会学系办公楼★论文分组表(5日).xls论文分组表(6日).xls论文分组表(7日).xls论文分组表(8日).xls三、答辩程序1.申请人起立宣读《论文原创性声明》;2.申请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约10分钟);主要陈述论文的研究问题、研究方法、主要观点、创新点、不足之处(请不要介绍任何与论文无关的内容,尤其是个人情况、年级及导师的情况);3.答辩委员会提问,申请人答辩。即问即答,不作另行准备(约20分钟);4.全部学生(每组)答辩完毕后,休会,答辩委员会内部讨论,并对论文是否通过进行无记名投票;5.复会。申请人起立,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不公布表决票票数);6.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7.学生向答辩秘书领回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名的论文扉页。四、特别提示1、请学生提前半小时在答辩室外等候,并自带论文。答辩时,学生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2、如答辩委员要求修改论文题目的,学生请即到MPA教育中心重新打印一张扉页,交答辩秘书给答辩委员签名。否则日后学生要自己找答辩委员签名。3、通过答辩的学生即到MPA教育中心领取《中山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此表须用黑色钢笔填写,贴照片,班级签定栏由同学相互填写、签名。4、未通过答辩的学生必须在一年内申请第二次答辩(2003级学生五年学习期限已满,不能申请第二次答辩;04级学生若已在此之前参加过答辩并答辩未获通过的,不能再次申请),否则将失去申请答辩的资格。交初稿及答辩的具体安排请留意网上通知。5、学校将在12月底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会议。通过的学生可在明年1月上旬领取学位证书。具体时间请留意中大MPA网站通知。四.通过答辩的学生,在12月12日下午5:30前,向MPA教育中心提交:1、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后的论文5本,要求:①前期空缺的内容“学位申请人”、“导师姓名及职称”、“编号(写学号)”均需打印,“分类号”不用填;②封面中缝除论文题目外,还需打上作者姓名;③答辩时答辩委员签名的扉页复印五份,将复印件装订在论文上;④在原创性声明、使用授权声明上签自己的名,并交导师签名;⑤如有“后记”、“致谢”,一并附上。2、答辩委员签名的扉页原件。3、论文中、英文摘要各1份。4、《中山大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完成学业鉴定表》。5、在读MPA期间公开发表的、且属公共管理领域的论文清单(如无不用交)。6、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给MPA教育中心(mpa@mail.sysu.edu.cn)。同时,在线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给中山大学图书馆(http://library.sysu.edu.cn/)。联系方式地址:南校区图书馆三楼东区(东门电梯出口左侧)数字资源部办公室电话:84111666Email:paper@mail.sysu.edu.cn联系人:刘老师★点击提交查询,输入学号和密码后可进行论文审核状态的查询,如审核不合格,可通过此界面进行修改,一旦审核合格,便不可再修改任何论文信息;★论文提交成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工作人员完成审核工作后,会将审核意见按所填写的邮件地址发送邮件,请及时查收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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