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刘海燕等9位MPA学生答辩的决定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2008-09-08 00:00 浏览量: 2701

为了保证学生有足够的时间修改论文,提高论文质量,保证答辩的顺利通过。中山大学MPA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决定:凡申请答辩的学生必须先提交论文初稿,否则不能参加答辩。根据这一决定,MPA教育中心6月2日在中大MPA网站上的通知要求有意参加12月份答辩的学生必须在8月18—22日提交论文初稿。2003级学生刘海燕、梁晓川、蔡锟涛、杨华毅、尹春华、李德海、何湘峰及2004级学生黄晓芳8位学生未按规定提交论文初稿,按规定将不能申请下半年的论文答辩。鉴于交论文初稿制度处在实施完善阶段,且以上8位学生今年下半年是最后一次答辩机会,经慎重讨论研究,决定同意上述8位学生参加2008年下半年的论文答辩。今后,MPA教育中心将一律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凡迟交开题报告、论文初稿和定稿者,不能参加开题和答辩。特此通告,敬请学生知晓,并遵照执行。

发布时间:2008-09-08点击数: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收藏
订阅

备考交流

免费领取价值5000元MBA备考学习包(含近8年真题) 购买管理类联考MBA/MPAcc/MEM/MPA大纲配套新教材

扫码关注我们

  • 获取报考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