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招生 | 2025年新疆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招生简章

新疆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2024-10-15 11:23 浏览量: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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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2010年初,新疆农业大学获得教育部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2014年,新疆农业大学成立了独立的MPA教育中心。本着“围绕区域、服务社会、学员为本、务实创新”的办学方针,全体人员躬耕不辍,经过几年的快速发展,中心已然硕果盈枝。首个顺利通过新疆农业大学国家专业学位点合格评估;创新宣传,人文关怀服务,连续多年研究生报考人数和录取人数居于全校前列;师资力量雄厚,多名教师荣获“全国MPA优秀教师”和国家级教学创新竞赛荣誉,重视研究生培养环节,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交流和文体拓展活动;积极探索网络在线教育、开展混合教学和案例教学实践,入选国家案例库和自治区专业学位案例库多篇,学员在全国首届案例大赛中取得百强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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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拟招生人数:81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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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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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及时间、网上确认方式和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4.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考研常识:加分及照顾政策,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须知、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7.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报名关键信息提示

1、报考单位:新疆农业大学,代码:10758

2、MPA教育中心,代码:024

3、报考专业代码: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学位)

4、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二(204)

5、报考类别:定向就业

6、报名费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缴纳。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确认方式和时间

自治区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确认方式为网上确认,确认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17:00前。

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我区原则上只为在新疆所属高校就读或者户籍在新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教学点考生)、户籍或者工作单位在新疆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办理网上报名和确认手续。

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本人有关材料(以下四项中的任意一项):(1)在我区所属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2)户籍在我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3)户籍在我区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居民户口簿(户口首页和本人页);(4)户籍不在我区,在我区工作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为本人缴纳的最近1个月(7月—10月)的新疆社保记录清单;援疆干部、大学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等需提供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如:签订的有关协议等)。

以上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政策项目不累计。

6.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7. 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支付。选择我区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28日22:00时)前,在“研招网”报名系统中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按照新价非字〔2000〕27号文件每生120元,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8. 取消报名、未参加网上确认或者网上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预计于12月底前通过原渠道退回,已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还报名考试费。

9.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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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初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其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内容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内容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二)复试

MPA教育中心以国家二区基本分数要求为基础,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MPA教育中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工作由中心自行组织测试,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预计在2025年3月左右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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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及招生人数

1.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4.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我校在入学报到时对新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6.各类政策性考生条件:考研常识:加分及照顾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加分名单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后确定。

实际招生人数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和实际生源状况等因素有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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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制、培养及学位

考生录取后于2025年9月入学,学制:3年,最长学习期限6年。2025年新疆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只招收非全日制学生,授课时间安排以短期集中为主,以课堂讲授和案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符合毕业要求者,达到学位标准相关规定要求,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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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式及学费

根据2025年实际报考及录取非全日制情况进行安排授课。研究生须按MPA教育中心规定参加社会实践、专题讲座、开题、论文指导、答辩等环节。

非全日制授课方式:集中授课。

学费标准具体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新疆农业大学研究生学费标准(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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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新疆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

咨询电话:0991-8764068、13999916879

咨询邮箱:xjnydxmpa@163.com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农大东路311号新疆农业大学8号楼四楼,830052

网址:http://mpa.xjau.edu.cn/

编辑:梁萍

(本文转载自新疆农业大学MPA教育中心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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