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工作及信息更新的通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2017-05-08 00:00 浏览量: 3914
根据国家教育部文件规定,硕士生录取需进行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思想政治品德审查工作安排

1.各专业拟录取考生-

非定向就业

类别

请自行下载并打印

附件1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调档函》、

附件2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按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并于

6月5日前

请相关单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

《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及档案

一并寄(送)达我院研究生部(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先行寄送《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人事档案调档时间可推迟到毕业后)。

2.各专业拟录取考生-

定向就业

类别

请自行下载并打印

附件2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附件3《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7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按要求完成相关内容的填写,并于6月5日前

请相关单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

《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及《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并寄(送)达

我院研究生部。

政审工作是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考生重视并及时联系相关单位按期完成政审工作。二、信息更新

请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将姓名,准考证号,录取专业,联系电话,有效邮箱地址,有效邮寄地址及邮编等信息于

5月12日前

发送邮件至邮箱

yjszs@mail.nai.edu.cn

,主题请写明“姓名+准考证号+录取专业+信息更新”。

三、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地区丽苑街9号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综合办公楼3110室)邮编:101312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10-64505171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部2017年5月8日

附件1: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调档函.pdf

附件2: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pdf

附件3:

定向就业协议书.doc
编辑:

(本文转载自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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