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大国发院卢锋:宏观调控谋稳定,改革突破上台阶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2018-12-20 11:37 浏览量: 2858

MBAChina网讯】改革开放时期我国经济成长取得举世瞩目成就,然而过往40年接近两位数年均增速并非以线性平稳方式得到,而是通过景气繁荣与减速衰退的周期涨落实现。按照某种周期划分方法,40年我国宏观经济运行经历四次下行调整与三次景气扩张,大体构成三个半完整周期。目前经济运行保持稳中有进态势,然而从大的周期转换背景看,处于最近一轮较长下行调整期的底部。

回顾40年发展历程,两方面相互配合的力量和机制,对中国经济成长奇迹的实现,发挥了基本性的保障和促成作用。

一是“宏观调控谋稳定”。就是决策层因应特定时点和短期阶段的经济形势特点相机抉择进行调控:在宏观经济出现过热通胀时紧缩调控,在经济面临疲软衰退压力时实施提振扩大需求措施。伴随相关实践深化和经验积累,决策层提出宏观调控理论性命题,并逐步建构和加强宏调政策架构。从过去几十年转型期具体情况看,这种逆周期宏观政策增长针对过热通胀治理调控内容尤其突出。

例如粉碎四人帮后国民经济出现快速增长形势,然而政策扩张过度导致国民经济面临被称作“洋跃进”的宏观失衡问题。1979年决策层转而接受国民经济“调整、改革、巩固、提高”方针,实施明显带有宏观紧缩含义的调控政策。随着八字方针实施,1981年经济增速下滑到5.2%,以此为代价宏观失衡因素得到阶段性化解。

到80年代中期,学界和决策层有关宏观经济和政策取向意见出现分歧。当时有关货币、金融、宏观数据统计和分析手段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人们对如何看待转型期通胀经验不足,导致特定阶段治理通胀政策的力度和果断性不够,甚至一度出现治理通胀政策某种程度犹豫和反复。1988年夏秋季抢购挤兑风潮爆发提示危机风险,决策层不得不采用代价更大的强势措施控制局面。

在总结80年代实践经验教训基础上,90年代学界和决策层宏调自觉性显著提升。针对90年代初宏观经济再次增长过热,消费物价指数涨幅一度上冲到超过20%严重通胀形势,决策层果断实施组合紧缩政策,同时在调控方式上注意避免“一刀切”,结果取得宏观经济阶段性“软着陆”成果。新世纪初年开放经济扩张再次引入通胀压力,2007年下半年和2010年底再次实施紧缩宏调。

逆周期宏调自然也包含在经济不景气时实施积极扩张政策。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改开时代比较自觉和成系统地实施扩张性宏调政策,要延后到在上世纪90年代末才开始。2008年底推出四万亿一揽子刺激措施,是迄今为止最大力度的扩张宏调政策。近年稳增长取向政策也具有积极宏调含义。

总起来看,虽然中国特色宽泛化宏观调控在如何与市场规则更好兼容方面仍存在需反思改进的问题,改革时期宏调政策提出和推进构成经济体制转型的重要内容,对确保在经济起飞阶段把宏观经济波动限制在可控有序范围发挥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二是“改革突破上台阶”。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哪儿短缺改哪儿、哪儿扭曲改哪儿的务实方针,在经济下行调整阶段针对特定时期束缚经济增长体制障碍实施市场化取向改革,或者为更充分发挥上一轮景气扩张阶段引入的重大改革政策持续发力创造现实条件,通过改革创新阶段性提升供给侧潜在增长能力,推动宏观经济运行进入新一轮内生较快增长的景气扩张阶段。如果说宏观调控主要贡献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市场化取向改革创新则为经济成长迈上新台阶提供动力。

这个规律性现象在改革初期就以始料未及方式凸显出来。按照1980年底决策层计划安排,本来国民经济调整从1981年开始还要持续实施三年,因而高层把1981年工业增速目标下调到3%,“六五(1980-1985)”期间年均增速目标被压倒“保四争五”较低水平。不过实际形势发展与预期反差较大:随着“洋跃进”宏观失衡因素基本化解后,当时大力推进的解放思想、包产到户、特区探索、个体经济等改革开放系统破冰举措组合发力,潜在增长率爆发性提升伴随1982年后展开势不可挡的景气高增长,计划经济时代难以解决的国民贫困和吃饱饭问题很快展现出现实解决途径。

90年代前中期第二次思想解放和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系统改革突破,加上80年代后期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效果进一步释放,成功推动企业制度和市场体制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新一轮大规模城市化浪潮推进产业与技术结构提升,伴随宏观经济出现1991-1995年新一轮内生景气增长,使得十亿多国民低水平温饱问题得以普遍解决,沿海发达地区和大中城市居民生活开始快速奔小康。

世纪之交决策层以“三个代表”理论突破作为意识形态支持,在宏观经济第一次面临通货紧缩的不景气时期,以极大勇气力推国企、金融、住房关键领域改革突破,并通过设计与实施入世战略实现对外开放新突破。“三突破”体制创新为新一轮宏观景气到来奠定基础,新世纪头十年开放型经济内生高增长,伴随人民币汇率实际升值趋势展开和全球竞争力大幅提升,推动中国经济快速迈上“中等偏上收入”新台阶。

新世纪初年经济高速扩张也积累了宏观失衡因素,2010年底退出大规模刺激后宏观周期调整规律再次发挥作用,此后经济经历较长调整期,目前仍处于最近一轮调整期低谷。以过往40年作为时间观察窗口,本轮调整期“宏观调控谋稳定”举措成效比较彰显,“改革突破上台阶”效应仍有待充分释放。

就“宏观调控谋稳定”而言,十八大以后提出“三期叠加”和“新常态”形势判断,大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适应潜在经济增速回落形势适度调低增长预期,通过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措施主动对经济失衡因素主动进行调整,同时实施积极财政和投资政策把经济运行稳定在中高速水平。在潜在增速回落、结构深度转变、化解刺激失衡等多重因素叠加复杂形势下,通过实施适当宏调政策保证调整期经济大体平稳,显示宏观调控能力提升。

在“改革突破上台阶”方面,决策层一直明确坚持改革开放方针,新世纪初年尤其在建立社保体制和完善民生体制改革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在金融等领域市场化改革方面也取得重要进展。十八大后高层更加重视推进改革,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描绘经济体制与法治改革蓝图产生振奋人心效果。2013年12月中央深改组成立,到2017年10月召开38次会议,审议200多个相关文件,破解了经济、社会、国防诸多领域改革难题。然而由于一段时期深化改革面多较多阻力欠账较多,关键领域改革仍有待进一步突破。

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决定,结合我国体制转型和经济发展现实,近年学界对新时期现实必要改革议题提出大量讨论意见和建议。例如改革行政垄断供地体制降低地价房价有序释放相关领域增长潜力,调整税制降低企业税负和宏观税负以拓宽民间经济发展空间,加快改革户口管制和城市规划体制以促进城市集聚效应更好推动经济增长,深化改革赋予民企体制性平等地位更充分激发经济活力,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完善意识形态与改革开放实践个别不相适应因素等等,都可能对经济长期发展产生显著积极影响。

2018年最引人注目改革议题,可能是如何进一步赋予民营企业体制性平等地位问题。改革前民营经济近于零,目前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五六七八九”地位,40年发展经验显示稳定靠国企、增量主要靠民企;托底靠国企、创新主要靠民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冲破一大二公、姓资姓社等传统意识形态束缚,给民营企业挣得合法空间,是实现改革开放时代经济发展奇迹的重要驱动和保障力量。目前对民企在法律、体制、政策上仍有系统性区别待遇,有必要继续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赋予民营企业体制性平等地位。

首先要加快落实民企市场准入平等地位。这是讲了很多年的问题,近年也出台了不少改进政策,然而现实情况与市场准入平等地位仍有较大差距。例如观察近年国企与民企利润来源的行业部门分布可见一个耐人寻味现象,就是国企利润贡献最大前六个部门(2015年提供国企整体85%以上利润),与民企创造利润最大前六大部门(利润贡献率为43%),二者之间没有一个交集。这从一个侧面显示现实经济生活中民企仍面临相当程度市场准入壁垒,同时也提示新时期国企经营状况好转虽得益于国企改革成功及其治理结构改进,然而相当程度上仍依赖于垄断和半垄断体制和政策保护作用。

其次要在法治基础上提升保护民营经济产权有效性。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完善产权保护对矫正并稳定社会预期并激发增长活力具有重要作用。改革开放阶段性成功重要原因之一,是协同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和市场化改革。然而一段时期内,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出现某些不利变化,一些地方民企面临选择性执法、乱摊派和强要捐赠、翻几十年前历史旧账等多方面风险,少数地方甚至出现公权力剥夺民营企业财产案例。产权保护不完善影响长期预期,我国民间投资增速从2011年34%降到2016年低谷3.2%。针对这一形势,中央2016年出台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从十个方面提出具体改革措施,随后最高法也发布相关法律实施意见,这些举措具有重要积极意义。然而我国转型期尊重保护产权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让中央完善保护民营经济产权方针政策真正落地仍需持久努力。

再次需探讨如何通过特定程序赋予民营经济平等法律地位。我国民营经济从早年被看作“阶级异己力量”,到改革初期被接受为社会主义经济“必要补充”,后来进一步被肯定为“重要组成部分”,其体制地位发生巨大变化,推动了改革开放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然而依据我国目前法律框架,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比较仍有明显不同待遇: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主导力量,国家“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受到“鼓励、支持和引导”,同时接受“监督和管理”。应肯定现行民企和民营经济地位法律表述代表了历史进步,然而从完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和现代治理体系需要看,依据企业所有制类型决定政策方针取向是否适当需反思改进。笔者个人认为,需进一步超越企业所有制属于制度本质认识,依据所有制中性立场赋予民营经济平等法律地位,最终把两个毫不动摇调整提升为一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保护中国企业产权,支持中国企业创新发展。

最后需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完善现行意识形态个别与改革开放实践要求不相适应因素。意识形态是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内容,邓小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创建发展,重要贡献之一是一次又一次解放思想突破传统意识形态某些重要命题,否则在“阶斗+无专”为核心的革命意识形态束缚下,不可能有40年经济探索与社会发展成就。然而与时俱进地继续完善意识形态仍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例如今年出现一个新现象,就是一篇主张消灭私有制的学者文章,甚或一篇提出民营经济应退场的网络短文,就能在社会上引发议论纷纷和轩然大波,影响之大以至于需要最高层亲自澄清以正视听。出现这个看似奇怪现象,不是因为这些引发争议文字本身有什么高明之处,而是我们转型期意识形态仍有个别不适应改革开放实践深入推进的内容,这些因素通过意识形态特有的“场域”效应影响社会心理,导致个别舆情甚至一点网络噪音也能产生超级放大的看似怪异效果。这从反面显示,进一步改进完善主流意识形态个别不适应改革开放实践的因素,是推进我国改革创新和走向现代化面临的亟待回应的挑战性任务之一。

我想讲的基本意思是,对我国改革开放时代经济奇迹般成长,或许可以从“宏观调控谋稳定、改革突破上台阶”两个视角加以探讨认识。从这个规律性现象观察,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处在改革时代第四轮下行调整期的低谷,也处在新中国历史上最长下行调整期的低谷。从“改革突破上台阶”规律看,目前短期经济困难形势客观上蕴含重要现实发展机遇。我们如能在减税降负、农地流转、户口管制、城市化规划、民企待遇等问题上果断推进改革,并与扩大开放政策组合发力,定能推动中国经济迎来新景气和迈上新台阶。这无疑将有利于实现中共十九大加快现代化目标,也将为我国应对外部环境变化赢得更大主动与更大胜算。

(本文为作者12月13日在北京大学国发院举办的国家发展论坛上发言,原发言题目是“宏调求稳定、改革上台阶——我国改开时代经济发展规律现象与认识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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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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