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2021年招生简章(港澳台)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2020-11-02 00:00 浏览量: 4402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

2021年招生简章(港澳台)

一、项目简介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创办于2000年,是中国最早开设EMBA教育的项目之一。21年的积淀,我们以经济学与管理学为翼,以中国高校领军的国家高端智库独到优势,帮助企业家了解中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和规律,提高应对商业环境变化的能力,从而精准把握商业机会。立足全球视野,扎根中国现实,“看势”“寻道”,保持和振奋旺盛的企业家精神。面向未来,用学识、能力、责任和担当为自我赋能。

独一无二的北大双园

北大国发院坐拥朗润园和承泽园,双园同为百年皇家园林,见证了北京大学从诞生到推动国家进步的历程,与未名湖、博雅塔等并列为北大地标。

可遇不可求的思想智慧

林毅夫、周其仁、张维迎、汪丁丁、姚洋、黄益平、陈春花、杨壮、胡大源、张黎、马浩、宫玉振等著名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引领前瞻的思想和智慧。

遥遥领先的国家智库

国发院重量级智囊人物云集,在高校智库中遥遥领先。智库中的EMBA先见国家发展之势,先谙产业变迁之律。

与时俱进21年的EMBA课程

北大国发院于2000年开办中国首期EMBA项目,必修课程21年精心打磨、特色课程21年与时俱进。EMBA课程架构以系统知识、文化积淀、前瞻判断、创新技术、全球视野为体系,形成了内省、远见、创新、团队、行动五大模块。

政商学全球汇聚的朗润校友

北大国发院同时开展本硕博、MBA、EMBA、EDP、DPS、木兰学院等项目教学,并承办南南学院,培养全球发展中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成员。26年积淀,国发院校友政商学三界汇聚,朗润人遍布全球。

二、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道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掌握系统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国际经济、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具有国际经营战略头脑和总揽全局决策能力的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

三、培养方式

学  制:2年

开学时间:2021年9月

学习地点: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授课时间:必修课每月授课四天,选修课根据课时安排

授课语言:中文

学 费:72.8万元人民币

四、学历学位

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依《北京大学章程》,经学校批准,获得由北京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申请资格

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申请人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申请人,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申请人,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毕业后有8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

3.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达到一定的要求。

报名流程

1. 登录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项目官网报名,网址http://apply.pku-nsd.com/emba/account/login,点击“在线报名”,根据页面提示完成预报名申请,或致电010-62755706了解课程信息,填写报名资料。

2. 申请人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项目官网申请本项目的同时,请于2020年12月4日12:00前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applications/)完成在线申请并按要求寄送申请材料。须在报名网站上支付报名费用138 元人民币,支付系统只接受人民币,不接受其他币种,申请费不予退还。

申请人完成个人信息填报、照片上传、志愿填报、志愿确认和网上缴费等程序后,需自行打印出“北京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由申请人本人签字。申请表和其它申请材料一同寄送到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申请材料须于2021年1月4日17:00前寄(送)达。

申请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101办公室。

申请材料包括:

(1)北京大学 2021年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复印件;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复印件);

(3)学位证书的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科毕业院校正式成绩单的原件或公证件;

(5)英语水平考试证明复印件:

GRE 300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TOEFL(IBT)90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IELTS(A类)6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以后参加考试);

其他与上述成绩相当的英语水平证明,有效期和合格标准由国发院EMBA招生小组确定;

如无法提供合格的英语水平证明,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两封专家推荐信,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者,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gatzs/gatzsjz/index.htm);

(7)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1500 字左右,用中文撰写,模板下载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gatzs/gatzsjz/index.htm);

(8)学位论文、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证明文档(如有请提供)。

3. 资格初审

申请人完整填写北大国发院EMBA报名信息后,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组成的招生专家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对其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以及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等进行审核,选拔出参加院系复试的申请人,确定复试名单,发出复试通知。

4.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申请人在参加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港澳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申请人,须提交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学位证书原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 英语水平证明原件(无法提供合格英语水平证明者,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

5. 录取

英语笔试不计入总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复试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综合审查并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七、联系我们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EMBA中心

电话:+86-10-62755706

邮箱:emba@nsd.pku.edu.cn

网址:www.bimba.pku.edu.cn

地址:北京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101室

微信:BiMBA-EMBA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2020年10月20日

编辑:陈志达

(本文转载自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news@mbachina.com,欢迎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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