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2022-11-18 17:24 浏览量: 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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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创建于1949年12月,是新中国成立后兴办的第一所高等外语学府,是新中国外语教育的发祥地之一,是教育部直属并与上海市共建、进入国家“211工程”和“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我校2023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44名(另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专项计划2名,以下简称“少民骨干”),其中定向就业生原则上不超过总招生人数的20%(少民骨干除外),每位导师原则上录取0-2名,具体招生名额视国家计划下达情况、生源状况等做适当调整。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3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方式分为 “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直博生”三种。

“申请—考核”招生方式是指在博士研究生招生中将申请和考核结合起来,由考生先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基础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综合考核阶段,招生单位依据综合考核结果、招生名额等决定最终录取结果。

“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生源对象为我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23年我校国际工商管理学院、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计划选拔综合素质高、完成第一学年硕士课程且成绩合格、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潜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详细流程见《上海外国语大学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直博生”招生方式的生源对象为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3年我校国际工商管理学院、语言研究院选拔综合素质高、本科学业成绩优秀、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潜力,取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详细流程见《上海外国语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

三、学制、学费及培养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基准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准学制为5年,第3-5学年享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直博生”基准学制为5年。

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国际关系、外交学、中东研究、中国学、比较政治与区域国别专业学费90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1万元/年,所有博士研究生都需要缴纳学费。

除高级翻译学院(翻译学专业)、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学生之外,2023级博士研究生均将在松江校区生活、学习。对上海地区定向博士研究生,我校不安排住宿。

有关奖助体系请参见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规章制度-在校培养”专栏。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或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如有其他推荐意见,可一并提交。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或SSCI、SCI、A&HCI检索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五篇及以上与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学术论文。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政治工作部有关规定办理。

7.获得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资格认证;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若被录取,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报告,否则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8.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为少数民族,我校不接受汉族考生报考博士少民骨干专项计划。请考生提供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签署意见的《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五、申请报名(申请-考核招生方式

2023年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院系均采用“申请-考核”制,工作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报名——院系初审——综合考核——研究生院复核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等四个环节。具体报考流程依据我校各招生院系发布的“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操作,请考生予以密切关注。

1. 个人申请报名

所有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在线报名,并在线缴纳报名费250元。仅网上报名,不缴纳报名费的,报名无效。请考生在报名时仔细查看报考条件,确定符合报考条件后再报名、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还。

报名及缴费时间:

①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00:00至12月13日15:00(部分导师仅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②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不含少民骨干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00:00至12月15日15:00;

③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12月16日00:00至15:00

请各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段内进行报名及缴费,逾期不再受理。

2. 寄送材料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请依据院系发布的“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报送书面材料至报考院系审核。需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该表格在报名系统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中生成并被下载打印。

①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在《202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的指定位置填写“同意报考全日制脱产学习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意见,并签字盖章。请务必严格按照上述内容填写,否则材料审核不通过。

②报名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需签署报考意见,但必须保证在拟录取后,于规定时间内调取档案至我校(应届生完成调档时间结点为2023年9月1日前,往届生完成调档时间结点为2023年6月1日前),否则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考生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往届硕士须提供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硕士须提供在读证明;

网上报名时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另行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境内高校往届生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境外高校往届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内高校应届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境外高校应届生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

①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途径: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下的“本人查询”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获取途径: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③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籍认证报告获取途径: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获取途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4)考生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硕士毕业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红章,或由该校档案管理部门在成绩单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成绩单内容与档案内成绩单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同等学力考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红章,或由档案管理部门在成绩单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成绩单内容与档案内成绩单内容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6)专家推荐信2封(从报名网站下载后填妥,须由相关专业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填写,代签一律视作伪造,取消考试资格)。如还有其他推荐材料,可一并提交。

(7)报考少民骨干的考生,须为少数民族,并填写《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从报名网站下载),并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签署意见。

(8)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另须提供满6年以上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副高以上职称证明、5篇核心期刊论文复印件。

(9)报考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有报考材料属存档材料,恕不退还。

3.院系初审

各招生院系成立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院系的博士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院系制定的工作细则将明确是按研究方向、还是按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的,可按一级学科)进行初审。

院系在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负责申请者的资格审核。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根据材料审查结果,按实施细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在院系网站上公布,并报送研究生院在学校网站“博士招生”的“申请-考核”专栏统一公示。

4.综合考核

各招生院系在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负责申请者的综合考核。

院系制定的工作细则将明确是按研究方向、还是按专业(按一级学科招生的,可按一级学科)进行录取。

综合考核由院系评审委员会负责,可采用面试、笔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国语考试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个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5. 拟录取工作

在考核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和政审情况确定录取结果。

少民骨干计划录取在全校范围内通盘考虑,优先录取考核成绩高者。

除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考生外,2023年我校部分博士生导师只能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他导师招收的考生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不受限制。

拟录取博士生入学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我校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将按我校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六、注意事项

1.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hisu.edu.cn)以获得招生相关信息。如考生因未及时了解信息错过报名或考试,责任自负。

2.请考生如实填写相关资料,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被取消报考或录取资格。

3.我校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班,不提供往年专业试题,不指定专业考试参考书目。

4.考生在综合考核、录取和就读阶段均不得更改报考类别或录取类别。

5.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6.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所有。

7.在报名及招生过程中,若国家有新的规定,以国家最新文件为准。

七、纪律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委办/监察处,电子信箱:jiwei@shisu.edu.cn

八、招生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

松江校区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行政楼236室,邮编:201620

电话:021- 67701997(松江)

邮箱:shisuyzb@vip.126.com

请有意向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的申请人密切关注报考院系发布的实施细则(可登录上外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shisu.edu.cn)-“博士招生”-“申请考核”专栏查看),根据报考院系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

更多具体内容可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来源|上海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与综合办公室编辑|辛彤●●●●●阅读上外多语种资讯,欢迎访问http://global.shisu.edu.cn© 上海外国语大学微信公众平台

编辑:王显媚

(本文转载自上海外国语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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