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大事儿没你不行!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21-04-16 16:05 浏览量: 2901

国家安全教育日

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

今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会议精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日前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开展2021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的活动主题为“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营造庆祝建党100周年良好氛围”。

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涵盖了16种安全,分别是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罪名有哪些?

1.背叛国家罪:指勾结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2.分裂国家罪: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3.煽动分裂国家罪: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

4.武装叛乱、暴乱罪:指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武装暴乱或者策动、胁迫、勾引、收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武装部队人员、人民警察、民兵进行武装叛乱、武装暴乱的行为。

5.颠覆国家政权罪:指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指境内外机构、组织或个人资助实施背叛国家罪(第一百零二条)、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第一百零三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一百零四条)、颠覆国家政权罪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一百零五条)的行为。

8.投敌叛变罪:指中国公民投奔敌方或者敌对营垒,或者在被捕、被俘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被敌方控制以后投降敌人,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9.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行为。

10.间谍罪: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

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指为境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2.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作为公民我们如何维护国家安全?

1 及时更新杀毒软件

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布至互联网。

2 切勿乱拍乱发照片

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发布照片时,谨防照片中出现未经允许拍摄的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未经允许请不要拍摄军人照片、军车车队等。同一张外形模糊的飞机照片,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连战机还是客机都傻傻分不清,但对于敌特分子或相关领域专家,足以从中挖掘出价值连城的信息。

3 理性表达爱国行为

理性表达爱国行为,不要受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当言论和图片,不参与出版和传播政治性出版物。

4 勿随意携带行李入境

出国旅行归国时,请不要携带国外的水果、蔬菜等,不要携带国外的土壤,更不要携带动物标本,谨防破坏我国的生态安全。

5 积极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拨打12339,积极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编辑:凌墨

(本文转载自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如有侵权请电话联系13810995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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