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是一所会计、金融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和原上海金融学院于2016年合并组建而成。学校起源于著名教育家、会计学家、“中国现代会计之父”潘序伦先生1928年创办的立信教育事业。在90多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被业界誉为中国现代会计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和未来金融家摇篮。2011年,学校获得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2018年,学校被列为上海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建设试点高校。2022年,学校成为境内首家通过AACSB(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认证的地方财经院校。
学校现有上川路、文翔路和中山西路三个校区,占地面积为1200多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7597人。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学校始终坚持学科引领发展,以一流学科建设为导向,构建面向上海现代服务业、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需求的学科发展体系,立足经、管、理、法、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经济学、管理学、理学三个学科门类并重,重点建设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统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四个一级学科。现有教职员工165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近1100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46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660余人。
展望未来,学校扎根中国大地,努力建设国际知名、国内有重要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概况
学校是全国首批开展审计硕士(简称MAud)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高校之一,2019年入选首批“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建设引领计划”。目前在校审计硕士340余人。
学校有厚重的专业积淀,在会计、审计领域具有传统优势。打造了一支结构合理、规模适度、校内教授与实务界专家相结合的“双导师”队伍。与立信会计产学研基地、浦东新区审计局、松江区审计局、沪港国际咨询集团等联合建立的4个研究生实践基地为上海市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其中立信会计产学研基地进入上海市首批示范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行列。
硕士毕业生以其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历、全面的综合素质深受用人单位青睐。研究生就职主要分布于会计师事务所、国有企业、政府机关等单位的审计岗位,每年约有75%的毕业生选择留沪就业。
培养目标
面向国家及上海市经济建设目标和高层次审计人才的特殊需求,培养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修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通经济管理、法律和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理论与方法,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数字经济时代对审计职业发展的要求,能够在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等机构胜任审计相关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职业学校会计审计类专任教师。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审计(专业代码:025700)。
招生计划:191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5名);最终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单列,专项专用。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
入学方式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
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及校区
学费分学年缴付,最终学费标准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获得如下奖励及资助: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名额由上级部门下达,额度为2.0万元/人·年。
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人·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额度如下:
(2)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不设比例,在校学习期间在科研、实践、竞赛比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标准为每人每项1500元、1000元、500元。
4. “三助一辅”岗位
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工作,工作津贴基本标准为400元/月•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政策详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网站(http://gs.lixin.edu.cn)-学生工作-规章制度专栏。
报考条件
(一)考生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2年10月2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处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等效于正式报名,无需重复报名。
2. 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3. 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时必须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就业,相关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考学习方式仅限全日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正式报名(2022年10月5日)前,须通过EMS将身份证(注明联系方式)、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等材料的复印件寄至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寄送地址及收件人详见“十四、联系方式”。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http://gs.lixin.edu.cn)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应当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确定,考试科目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成绩总分30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为40%。
2.复试由学校组织,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学校自主确定。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和标准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录取
(一)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规则一般于2023年3月中下旬公布。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录取后不调动档案、户口、工资、医疗和其他人事关系,在读期间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校不安排住宿,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学校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
学位授予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其他
(一)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根据授课地点进行安排,住宿条件为4至6人一间。
(三)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四)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网站(http://gs.lixin.edu.cn),若有变动,以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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