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8-03-05 00:00 浏览量: 3901

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

(二〇一八年三月)

根据学校要求,制定2018年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

二、复试小组人员组成

复试工作在学院MPA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每个复试小组成员共5人,每组另配1名记录员。学院MPA教育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复试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复试资格

复试对象为参加本年全国硕士统考并报考我校,且初试成绩及相关条件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复试的考生须网上支付复试费。

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

四、复试内容与形式

复试分为“提前批”政治理论笔试和正常批复试两种。

1、“提前批”政治理论笔试针对参加过提前复试,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和“递补资格”的考生。

2、正常批复试针对其他考生,其复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复试总分满分350分。其中,笔试科目包括专业综合课笔试和英语笔试,笔试总分满分为150分;面试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政治理论、专业课口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为20分钟,面试总分满分为200分。

(一)笔试

1、提前批复试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笔试。命题原则是考核考生政治理论水平和对时事政治的理解。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2、正常批复试考试科目。

专业综合课

命题的原则为考核考生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知识、基本概念以及应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分析当前公共管理领域内的难点、热点问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英语

命题的原则为考核考生公共管理专业英语运用能力(不考查听力)。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50分,30分为及格。

(二)面试

1、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

英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口语30分。口语测试时间约10分钟,30分为及格。

测试内容:外语听力、口头表达和运用能力,专业外语的掌握水平。

测试办法:由精通英语的主考教师准备多套面试题目,制定答题评分标准。考生以抽签方式随机抽取题目并做回答,主考教师再随机提问补充考查。

2、政治理论、专业课口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政治理论、专业课口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测试时间约10分钟,90分为及格。

测试内容:政治理论及公共管理专业的基本理论以及实际应用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课口试一起进行。原则上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的情况,包括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

测试办法:由专业教师组成复试专家小组,由资深主考教师准备多套面试题目,考生以抽签方式随机抽取题目并回答。

五、复试时间安排

凡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复试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请自行从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pgs.ruc.edu.cn)下载复试通知书。

1、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

京内考生(正常批+提前批),201838日(周四)9:0011:30

京外考生(正常批+提前批),201839日(周五)9:0011:30

报到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求是楼116

报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参加提前复试已提交材料的考生不用重复提交):

1)《复试通知》、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2)大学课程学习成绩单1份。(以下要求任选其一:成绩单加盖所毕业学校教务处红章或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红章);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历查询方法: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首页-学信档案-注册帐号-激活帐号-实名信息填写-系统登录-在线验证-获得查询结果,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含12位在线验证码。

5)士兵计划、大学生村官等专项计划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地点请按照复试通知书要求参加。

3、笔试安排

时间:2018310日(周六)上午8:30开始(正常批和提前批考生都需参加)

地点:考生根据报到时领取的安排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4、面试安排

时间:2018310日(周六)下午13:00开始(仅正常批考生参加。提前批考生不参加)

地点:复试分组进行,考生根据报到时领取的复试分组安排通知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

六、录取原则

各项复试成绩均及格的,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加权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择优录取。

七、本复试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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